什么可以称为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9:10:44 332 人看过

可以称为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民法典撤销合同的条件

在以下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如何去区分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区分:

1、显示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全款购物的店铺能不能要求撤销合同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法院可以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变更吗
    一、法院可以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变更吗在缔结相关合约之际,若遭遇不公允之条款,实属合法情形下可进行调整。首先,倘若合约所依据的基本条件在其签署之后出现了未能事先预料且并不属于商业运营风险范畴内的重大变动,导致继续执行此份合约显得极为不公平,此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通过协商方式对合约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若经协商仍未达成共识,当事人便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合约进行变更或解除。值得一提的是,若合约的签署过程中存在欺诈、威胁等非法行为,受损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对该份合约进行变更或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
    2024-07-28
    61人看过
  • 合同背面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应由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现行《民法典》规定了,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物业公司能否分公司业主撤销权如果有可撤销的情形出现,物业公司能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这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
    2023-02-27
    82人看过
  • 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显失公平的处理方法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规定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当中也有作详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显失公平的处理方法处理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方法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也可以直接主张有关显失公平的条款无效。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
    2023-05-06
    195人看过
  • 合同显失公平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对于合同显示公平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可从最高院的裁判观点中略知一二“当事人不缺乏经验且不存在危难急迫的客观事实,所签订的合同不构成显失公平,不能请求撤销合同”,即审查关键点之一在于受损方是否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一、买房纠纷该找哪个部门发生买房纠纷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仲裁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租房押金退还纠纷怎么处理
    2023-06-24
    171人看过
  •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b、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c、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存在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因素的胁迫行为相关法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
    2023-08-17
    424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不公平合同是否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公平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公平,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显失公平。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如何认定显失公平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是指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对方缺乏经验、知识等劣势地位,从而使合同内容对其不利,导致合同结果与其真实意愿相悖的合同。要认定一份合同是否为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的当事人地位、合同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以及合同是否
    2023-10-15
    140人看过
  • 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
    一、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1.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3.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指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二、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指,因此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里讲的是“显失公平”,而不是有点不公平能够,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从事商贸活动总是会有风险的,总是有的赚、有的赔,这是正常的
    2023-06-24
    131人看过
  • 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和处理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和处理条件是什么?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条件是:1、在订立时,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注意是在合同订立时。现实生活,买卖房屋合同生效后,因房价上涨,出卖方认为合同显示公平,法院通常是不予认可的。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额。例如价款明显超过了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价格,该超额明显不合理。3、受害的一方是因为在缺乏经验或者紧迫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明显获利,另一方明显损失。二、合同显失公平的处理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
    2023-07-19
    143人看过
  • 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离婚协议吗
    当事人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4-25
    319人看过
  • 显失公平合同的变更期是如何的
    如果当事人不慎签订了这样的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显失公平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保证、赠与、抵押等单务合同不适用显失公平。并且显失公平的事实必须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签约之时。我国对合同显失公平的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而在合同关系中,公平可以理解为当事人自愿作出的利益选择。即使一方获得的利益是微薄的,如果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表达、自愿接受的,就是当事人自己认为的公平。而显失公平原则中所谓的“公平”是指当事人并不是完全出于真意,是因为其欠缺交易经验、欠缺判断力,过于草率或在对方有某些方面的明显优势的情况下,才与对方签订协议的,如果不是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当事人一方是不会与对方达成对自己显失公
    2023-03-11
    477人看过
  • 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有哪些,显失公平合同如何处理
    一、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有哪些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合同双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完成交易行为,督促人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同时赋予交易中遭受损害一方以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请求权,以维护交易的公正性。显失公平原则并不是对合同自由的否定,而是对不能体现当事人真意的形式自由加以限制,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真正的实质意义上的合同自由。而如何在确保契约自由与维护合同正义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即保证合同正义,又维护合同自由,在契约自由体制下维护契约正义,则正是契约自由原则正确适用的关键。二、显失公平合同如何处理显失公平合同的处理标准是: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者直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大家,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
    2023-06-28
    376人看过
  • 显失公平是什么意思呢
    法律综合知识
    显失公平乃是指在未存在欺诈、威胁、趁虚而入等不当因素的情况下,某一行为主体凭借自身利益优势,所作出的依照特定环境中的情势与社会一般认知判断下,体现出极为严重的不公正性的决策或行为。显失公平的现象无疑严重背离了权利义务基本原则,并且粉碎了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和愿望,从本质上来看,它是一种严重扭曲的意思表示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5-08
    333人看过
  • 显失公平合同效力待定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效力1、如果当事人都自愿认可接受的,合同有效,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约定。2、但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显失公平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撤销合同,那么合同归于无效。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合同当事人就应及早行使撤消权。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可撤销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民法典》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
    2023-02-28
    456人看过
  • 农村承包合同显失公平可上调
    本案系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原告村委会与被告顾某于2009年1月22日分别签订了二、七组鱼塘养殖承包合同和大鱼塘养殖承包合同各一份,前者约定承包期限21年,承包金共计317520元,于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后者约定,承包期限12年,承包金共计849600元,其中前7年承包金共计495600元于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交纳,后5年承包金354000元按12年平均分摊,由被告每年向原告交纳29400元。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事由。被告按约定履行了缴纳义务。现原告认为被告的承包价格明显低于政府指导价及目前的市场价格,要求解除合同或增加承包金。兴化法院审理查明,承办人针对订立合同的程序、市场行情、背景等多方面进行调查,查明合同订立程序公开、合法、合理;该鱼塘承包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能以固定的指导价格来衡量;且合同订立背景是,原告为尽快偿还所负债务,要求夏广村二、七组鱼塘的承包者一次性交纳21年的承包金,要求
    2023-06-05
    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显示公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一般来说,维持合同法的基础是“契约自由”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合同形式。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认定显示公平?请看下文
    • 显失公平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又是显失公平,该合同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9
      法律援助网志愿者李佐君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的信任与支持。 从您的叙述看,您们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对方没有提供该优惠消息,致使您做出错误选择从而签订该合同,可以认定其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合同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明显违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 明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8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一般来说,维持合同法的基础是“契约自由”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合同形式。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认定显示公平?请看下文
    • 合同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6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
    • 是否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买卖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不可以。 2、房屋买卖过程从初次商谈到最终交付房屋,往往会持续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限房屋价格难免会有所波动,有时候甚至会波动很大。对于正常的价格上涨,即使涨幅较大,一般也不能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3、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支持撤销合同,如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由于签约当时身处国外或者其他原因,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出售房屋;再比如中介公司人员自身作为买方与出卖方进行交易等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