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组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2:16:12 385 人看过

一、如何有效组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

有效组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的情况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4.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有多长时间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一般是长期,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三、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n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n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n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谁有资格来组织和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的召集与主持次序如下;(1)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主持;(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若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按顺序召集和主持。且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
    2023-07-20
    291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大会如何决议有效?
    一、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判断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但按照我国民法的相关理论,“作出股东会决议”这一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其中3项条件属于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详见本函“无效股东会决议的判定”部分)。因此,除3项条件外,“作出股东会决议”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主体适格(即由股东会作出且在股东会权限内)、意思表示真实(即真实意思表示是作出股东会决议)的条件。根据上述条件,司法实践中,不成立的股东会决议主要有以下两类,共五种情形:1、未召开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法律规定可以不召开的除外)(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
    2023-05-02
    5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的组织形式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其实说白了就是这家公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股东需要对有限公司法人负责任,同时,因法人的运营而产生的相关债务也是由法人自己来承担的,而不能要求股东个人承担。公司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分析,股东虽然对有限公司法人负有责任,但是,法人地位和股东地位是区分开来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
    2023-02-24
    12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解除隐名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解除隐名股东?1、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股东提出退股,就等于是变更合同,因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一股东退股就等于变更合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记载不仅约束全体股东而且对公司具有约束力。2、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
    2023-06-02
    98人看过
  • 股东如何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解散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一、哪些情况应该清算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
    2023-03-22
    256人看过
  • 【清算组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解散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解散的程序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的程序1、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2、董事会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解散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董事会一般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及说明(一)程序1、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自股东会议作出公司解散决议之日起15日内应成立清算组;2、制作清算开始日(临时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并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同时,应书面通
    2023-06-09
    47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股东会决议一定要有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股东会决议一定要有吗?《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2023-08-11
    5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争议何在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争议的,应当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额、出资证明书、股东权利的实际行使情况等综合确定,etc(2)投资者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按约定实际出资,并已在工商登记簿上登记为股东,但声称不具备股东资格,要求撤回出资,它将不受支持。投资者未签署公司章程,按照约定实际出资后,其出资额不构成注册资本的一部分的,投资者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请求不予支持。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设置股东名册或者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股东与第三人约定,第三人不需要出资,但可以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或者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股东大会决定增资并与第三方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后,公司拒绝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手续的,第三人申请解除增资协议,要求收回出资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应予支持。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已与第三方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并
    2023-05-07
    45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
    2023-06-09
    34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怎么召开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怎么召开1、注册新公司股东会决议怎样召开是由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那么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果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那么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二、股东会议决议怎么形成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按照公
    2023-04-13
    41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如何产生
    股东大会主持召开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4、表决与通过;5、会议记录;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条件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它决定了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即由董事会依法决定股东大会的举行及有关会议召开的各具体事项,如决定召开的时间、地点、将要做出决议的事项等,并依法通知各股东,使股东能够集中起来举行会议。正常情形下,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但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在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也就是说,在董事会能够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形下,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内部成员
    2023-07-11
    102人看过
  • 浅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借贷行为的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借贷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借贷,一种是民间借贷。银行借贷是指个人或非金融企业向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合法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是相对于上述银行借贷而言,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根据上述定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其所在公司借贷的行为,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关于公司股东向其所在公司借贷行为的效力,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行为无效,理由是公司以其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公司一旦设立,公司及公司的股东即应遵守公司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原则,非因法定的理由和程序,不得减少公司资本。如果承认公司向股东提供贷款的行为合法有效,可能导致股东变相抽逃出资,造成公司资本减少,降低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另一种
    2023-06-09
    40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撤资该如何清算?
    撤资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最好转让股权。清算是公司在破产或解散时的法律程序。股东不能随便撤资,但可以要求转让股份,还有未分配利润等,要看具体情况。首先要确认企业的盈亏,再则,一般情况是按比例清算,其实大多是要协商清算,要看资金运作情况,还有企业运作情况才能定,如果企业亏损,一般是没办法清算的。一、公司注销债务未清偿公司在注销前会有严格的公司清算程序,将公司的债务清偿完。要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就由相关的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等承担。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企业股东清算要多久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的程序
    2023-04-10
    319人看过
  • 责任有限公司股东是谁?
    责任有限公司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即公司的原始股东。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应当在五十个以下,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责任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啥区别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2023-08-08
    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股东会应如何组织会议,办理解散公司的手续?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
    • 清算组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会、董事会、其他股东组成的,如何决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清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清算事务执行的法定机构。公司一旦进入清算程序,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经理即应退任而由清算组行使管理公司业务和财产的职权,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由该自然人股东一人独自成立一人清算组即可进行公司清
    • 有限责任制公司的股东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如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7
      按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退出的方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如下: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和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与股东会决议有何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在很多方面均有不同。主要不同为:1)股东人数,前者为50人以下、后者为1人;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前者为人民币3万元、后者为人民币10万元;3)出资额缴纳期限,前者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是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的,后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4)公司组织机构,前者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后者不设股东会。还有如股东责任、投资主体性质公示、章程等等均有不同。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