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行政复议制度初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31:13 450 人看过

「内容提要」英国传统行政正义体系重视法司法审查与上诉,行政复议制度较为薄弱。近年来,随着行政改革的推进和民事正义体制改革中对诉讼外争端解决机制的强调,这种现象开始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探讨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之道,在维持行政复议官员与组织内决策官员的联系渠道的同时,加强行政复议主体的独立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制以及其他内部申诉解决机制的作用,以保证公务服务利用人的不满得到有效化解,并发挥行政复议的规范化效应,推进行政决策体制的改善。

「关键词」英国行政复议行政正义社会保障

「Abstract」InthetraditionaladministrativejsticesystemofUK,mainemphasiswasptonjdicialreviewandappeal,andreconsiderationortheinternalreviewofadministrativedecisionswasalmostaltogetherneglected.Btinrecentyears,thissitation,inflencedbytheadministrativereformandthediscssiononalternativerepteresoltionmachanisminciviljsitce,hasbeenchanged,andmanypeoplebegantostdythereformoftheinternalreviewsystem.Theytrytoimprovetheindependenceofthereviewofficialswithotbreakingtheirconnectionwiththedecisionofficials.Theprposeofthereformistomakefllseofthesystem,satisfytheneedsofpblicservicessersandrealizethesystemsnormativeeffect.

一、行政正义体系中的行政复议

(一)英国的行政正义体系

在英国行政法学文献中行政正义(administrativejsitce)是一个常见的概念,但对其内涵与外延一直缺乏统一的界定。有人认为行政正义仅指由相对独立的机构以严格的抗辩式程序来解决行政争议,他们遵循1957年弗兰克斯委员会报告(有关行政裁判所和调查的报告)的用法,将行政正义概念限定于法院、裁判所和行政调查中的程序。有人则认为,行政正义概念只应适用于那些决定当事人的法律权利的程序,而不包括处理不良行政或低效服务问题的程序。

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英国行政法学者主张,不应过多地限制行政正义概念的适用范围,它应含盖从行政决定的最初作出到最后层级的审查这一全过程,它不仅包括法院和裁判所的司法复审和上诉程序,还包括行政决定的作出程序以及行政内部对行政决定的复审程序,另外还包括议会监察专员等进行的监督程序。从涉及的事项来说,行政正义不仅涉及那些有关公民权利的问题,而且涉及裁量性决定以及政府服务质量等问题。从而,行政正义关涉政府以及某些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私人和准私人机构整体运作的规范基础。这种行政正义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有助于人们跳出过多关注法院和裁判所程序的狭隘视角,某一种特定程序并非绝对的优于另一种程序,它所强调的是决定的作出应当是理性和适当的,其建立在恰当收集的证据以及对证据的合理评价基础上。过份强调司法审查和行政裁判所,可能导致对英国行政法和行政正义的性质、范围与实践的构想的歪曲。[3]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复议制度相关文章
  •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面临的问题
    无庸讳言,由于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依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转变的制度变革过程中,民主和法制尚不健全。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还面临着如下亟待解决的问题:1、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难以发挥在行政复议制度的实际运行中,某些行政复议机构形同虚设:一方面,这些行政复议机构没有起到化解纠纷的功能;另一方面,公民对这些复议机构信任程度不够。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复议机关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隶属关系,这就决定了复议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难以十分公正;复议机关有时出于照顾上下级关系或整体与部门的关系而支持原行政机关的工作,有时甚至行政行为在作出之前就已经先行请示过上级(复议)机关,这样原行政机关的决定实际上就已经体现了复议机关的意志。其次,复议机关不愿当被告的心理,也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一旦被起
    2023-04-24
    76人看过
  • 论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特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本文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和处罚法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践,具体论述了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统一、分层次地设定了行政处罚权;二是规范了行政处罚主体;三是在程序的设计上注重处罚权力和救济权利的平衡和协调。在论述行政处罚的制度时,注意将行政处罚的立法规定与处罚实践中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探讨,为完善我国现行的行政处罚制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和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在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本文根据《处罚法》的立法规定以及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践,具体论述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特点。一、统一、分层次地设定了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的设定意义重大,它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应当实行法定原则,具
    2023-04-24
    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是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都是法律救济制度,分别由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作出规定。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与行政诉讼制度一样,目的都是补救行政活动所引起的消极的后果,恢复行政行为侵害的利益,所以二者合称为行政救济制度。但是两者又有明显区别,行政复议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由行政机关自行消除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的司法诉讼活动。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由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诉讼则适用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程序,是司法程序。一方面,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力的法制保障,使其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并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又可以维护行政管理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行政活动顺畅进行,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行政复议决定本身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它也不能成为最终的裁决,还
    2023-04-24
    121人看过
  • 韩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在韩国被称为行政审判(早期被称为诉愿),意指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基本制度。韩国于1951年制定诉愿法,并于1984年把该法改称为行政审判法。自1988年到1998年的10年间,该法经历了4次修改,成为韩国行政复议的基本法。此外,该国还制定了《行政审判法实施令》(总统令)和《行政审判法运营规则》(国务总理令),并在有关国税、专利、土地的单行法规中规定了行政复议特别规则。这些法律、法令和规则共同构成韩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石。韩国的行政复议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多,且逐年增加目前,韩国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10年前增加了5倍。从中央政府来看,近3年来国务总理行政复议委员会平均每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约2万件,其中2005年为22292件,2006年为19540件,国税审判院和国税复议系统2006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也高达12396件。市、道政府受理的行政复
    2023-04-24
    412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以建国初期开始,行政复议制度一直在不断地健全,完善、发展。五十年代后期到六十年代初,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复议。但是对行政复议的称谓没有完全规范如申诉、复审、复验等,进入八十年代,行政复议制度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尤其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后,为配合行政诉讼工作的实施,国务院于1990年12月2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对行政复议作了比较系统规定。行政复议法在总结1990年国务院制定的《行政复议条例》施行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主要是:扩大行政复议方式范围,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作用;简化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更充分地体现便民原则;赋予当事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的启动权;确立国务院受理涉及国务完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最终裁决的制度,加强了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和省级
    2023-04-24
    3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之比较
    (一)联系: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二)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执行)。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2023-04-24
    27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一级复议制的概念:... 更多>

    #行政复议制度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制度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1、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复议法》设定的。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是一种事后的行政救济措施。 3、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 行政复议制度几时施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复议是几时制定的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其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 行政复议制度的意义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9
      1、行政复议制度是法律救济制度的一种,由行政复议法作出规定。 2、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重要的法律制度。 3、行政复议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由行政机关自行消除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活动; 4、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由行政复议法规定; 5、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力的法制保障,使其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并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又可以维护行政管理活动的严肃性
    • 论我国行政制度属于报告调研类论文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纳以后直接来拿,节省时间。同时。常见的论述模式是:首句为小论点或承上启下的过渡词句;中间围绕小论点,它能直接勾勒文章的脉络,可迅速地展开写作,减少失误;最后结合论述内容写一两句小结的话语。另外,文章的整体论证结构常用正反对比式,运用恰当的事实。其中首句和末句的写作最重要、理论论据,或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分析说理,显示全文的论述思路。许多道理只要从正反两面说了,就基本上可做到论述严密。在考场中
    • 行政复议制度具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2
      1、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复议法》设定的。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是一种事后的行政救济措施。 3、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