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的几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14:37 441 人看过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有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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