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改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2:05:00 433 人看过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失去父母且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公租房租赁优势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在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42岁,法国为37岁,美国也在30岁以上,英国在2008-2009年间近32%的家庭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而在我国现阶段,国民太过关注购房,而租房则处于相对被忽视的境地。鉴于此,国家应在正确引导国民的住房消费理念方面有所作为,即住房应“从租到买、由小及大”。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不能实现对接,形成两个数量庞大的“夹心层”,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配,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租房是属于国家专门提供给有困难住房的人们所售出的房子,此房子一般都是有正规定的证件才会进行交易,如果此房子归个人所有的话,那么就会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但在申请购买的时候还需要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杭州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材料
    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材料一、《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Ⅳ原件。二、申请注销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资格证的报告原件。三、原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原件(如原发租赁证的,需一并提供廉租住房租赁证原件)。四、缴至申请当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租金通过银行代扣的,提供经租管理部门开具的租金缴交证明)。五、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六、申请人入杭户籍5年以上证明复印件。七、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和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详见须知四)。八、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原件。九、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十、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十一、其他相关证明。申请材料须知一、“户口所在地址”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时,应提供户口簿首
    2023-05-29
    172人看过
  • 安徽省宿州市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一)必备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备注《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人签字,填写日期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需查验身份证过期或无磁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证明户口本需查验需查验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需现场签署婚姻声明;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租赁合同(协议)需查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当前承租连续满一年房租专用收据(一年以内)银行卡(储蓄存折)需查验一张由宿州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说明:1、、职工及配偶每年只能对一套租住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满一年可提取一次(周期为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屋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取市区(含埇桥区)最高额度为9600元,各县为6000元。(二)办理流程1、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提取服务指南可在中心各服务网点领
    2023-05-08
    482人看过
  • 出售公租房有悖住房改革初衷
    近期,关于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模式,各地花样百出。比如广东省的“联合开发模式”,公租房“先租后买”政策,以及多地的“共有产权模式”。对于这些探索,有媒体报道透露,住建部内部称将“不会卡得太死”。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现象?其实,这是理想目标在残酷现实面前的无奈妥协。今年国家计划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这一规模占据今年全国新建住宅量的半壁江山,而这需用1.4万亿堆出来。遗撼的是,钱的问题成了老大难。光靠政府财政,显然是不行的。要想发动社会力量,那得给企业一点“甜头”。各地政府皆背着保障房建设的宏大指标,完不成则将被中央约谈和问责。中央挥鞭,地方当然各自钻营,各谋出路。这种指标导向,与GDP导向相似,年底地方交卷子,中央打分数。至于分数怎么来的,中央不可能一竿子查到底。那么,1000万套步子是否迈得过大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暂且搁置。当前需要对地方的繁杂做法进行分类,区分哪些是合规的,哪些是可以
    2023-06-10
    288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步骤
    公租房的入住流程包括申请成功后公示、异议处理、列为轮候对象并公布、轮候到当事人入住。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成功后会在公租房平台上公示。若出现异议,相关部门将进行处理,并公布轮候对象名单。最终,轮候到申请人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入住手续了。公租房的入住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公租房申请获得成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接着,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话,相关部门将登记申请人列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布。一旦轮候到当事人,就可以开始入住公租房了。公租房轮候对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租房的轮候对象应符合相关条件,包括收入、住房面积等。同时,公租房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公租房的运营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地分配租赁住房资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租房的轮候对象可能存在不公现象,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申请到公租
    2023-10-16
    344人看过
  • 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租房项目汇总
    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租房项目未交付公租房房源汇总:预计交付时间公租房项目简介:更多杭州公租房信息请点击
    2023-12-04
    110人看过
  • 公租房改革方式
    公租房改革方向是: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公租房的申请书的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务工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8-04
    141人看过
  • 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下载
    申请表编号()号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址产权人同住家庭成员情况姓名与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月收入1人户□2人户□3人及以上户□实际居住地地址建筑面积人均住房面积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房屋类型□自有产权房屋□借住房屋□租赁房屋□其它家庭月收入是否属于低保家庭是□否□是否属于低收入家庭是□否□是否属于特殊优抚对象是□否□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属于:□孤寡□孤儿□重病□优抚对象□低保□其它特殊对象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上述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无误,并严格遵守《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有关规定。如有不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的情况,自愿退还已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足以前的租金,五年内不再申请。承诺人:年月日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家庭其他成员工作单位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查情况街道办事
    2023-05-30
    335人看过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下月开始实施,《规定》不仅明确了九种不能出租的房屋,还对因房屋租赁而引发的治安、消防、计生、规划、税务等问题作出前所未有的明确规定,一旦违规出事,出租人最高要被罚款50万元。出租人:九种情形房屋不得出租《规定》明确,以下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一)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无其它合法权属证明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共有的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属于违法建设的;(六)属于危险房屋的;(七)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八)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九)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如果出租人将以上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是自然人的,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出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租给无照经营者最高罚50万除了依法纳税、保证房屋安全之外,《规定》还要求出租人要
    2023-04-03
    346人看过
  • 更改公共租赁住房户名的操作指南
    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公租房户名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公租房户名变更手续是: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反馈变更意见给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
    2023-07-10
    320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遗产是指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遗产是在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能 否 继 承 公 租 房 权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租房权属于国家所有,旨在提供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保障。而私租房权则属于个人或企业所有,通常用于获得利润。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公租房权是不可以继承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市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对公租房权进行家庭财产评估,以确定是否可以继承。但即使有这些政策,公租房权本身仍属于国家所有,无法直接继承。综上所
    2023-09-13
    488人看过
  •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要注意什么
    (一)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有5年期限的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规定1、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补贴或减免的情形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
    2023-05-01
    209人看过
  • 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改造的必备条件
    公租房房改的条件是:1、有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2、公租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我国相关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条件包括: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
    2023-07-07
    328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一样吗
    一样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公租房都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一、公租房让亲戚住犯法吗公租房只能本人居住,让亲戚住犯法。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上述内容,当承租人经济、住房条件改善后,不符合承租标准了,就应该搬出来,把公租房让给其他有需要的人。二、公租房怎么申请,申请要注意什么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
    2023-03-20
    143人看过
  •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别
    一、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有什么区别申请条件不同(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二)廉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
    2023-04-22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2020年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五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
      符合条件即可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其他商品住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
    • 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简介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
    • 公共租赁住房多少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
    • 公共租赁房能住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公共租赁房能住多久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