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批捕听证会程序有哪些变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4:40:28 143 人看过

是否批捕的听证会程序有: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等。

医疗过错听证会程序

1.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及对鉴定事项的确认。是否参加听证会是当事人的权利,并非强制性规定。逾期未参加视为当事人放弃参加听证会的权利。

2.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提交身份证及委托他人的委托书。

3.听证会纪律要求。

4.指定鉴定人告知,并告知是否要求鉴定人回避。

5.告知鉴定程序:按《司法鉴定通则》等法律法规鉴定。

6.告知并确认明确委托事项。

7.告知鉴定收费标准,协商收费需当事人确认签字。

8.确认送检材料,补充材料是否经过法院质证认可。

9.医患双方提交医疗过错陈述材料及电子版。

10.告知鉴定风险。

11.告知鉴定依据:遵守和采用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12.听证会陈述三阶段:患方、医方分别陈述,时间为15分钟,每方一人主要发言,其他人可以补充;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提问,医患方如实回答;医患方补充陈述。听证会不做讨论辩论。

13.告知其他非鉴定范围告知(病历真假、伪造、产品质量、非法行医等)。

14.告知案件是否受理。受理日期为听证会日或补充材料开始计算,6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书。

15.告知鉴定意见书异议处理,告知鉴定人出庭质证。

16.必要时对患者损害后果的评定(法医临床检验)。

17.听证会记录,医患双方签字。

18.鉴定人和专家讨论,并将讨论记录档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2021年后的监外执行收监有哪些变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对于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定或刑期未满,就应当及时收监。不符合条件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包括: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形、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盲、聋、哑人、系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系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对于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2023-11-10
    206人看过
  • 医疗纠纷特点分析:2021年有哪些变化?
    医疗纠纷的特点是:1、发生在医患之间。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患主要是指病人,有时也包括病人家属。2、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病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3、医患对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后果及产生的原因或如何处理出现了分歧。医疗纠纷的性质是:是医疗机构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就病患等情况进行诊疗护理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纠纷。美国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现状及特点根据美国仲裁协会副主席P.JeanBaker女士和美国医学会的三位专家介绍,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由于美国的医疗卫生行业逐渐商业化,投资与回收的需要使医生演变为"商人",医患关系也渐渐成为一种商业关系,患者对医疗过失的容忍度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律师行业也已商业化,需要通过代理诉讼而赚钱,因而鼓励诉讼。同时,虽然美国人可以通过四种不同途径获得医疗保险,但仍有近15%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他们只有在病重时才会到医院急诊室就诊,这易直接或间接引
    2023-07-03
    481人看过
  • 太原市2021年落户口政策有哪些变化?
    太原落户口新政策如下:属于市外迁入的需要合法稳定就业于迎泽区、小店区、兴华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并有合法稳定的居住。根据国家规定,在太原市参加城市社会保险一年多。本人与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共同居住,可在当地申请永久居留登记。1、进一步放宽城六区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2、全面放开四类人员落户限制。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城镇区域内有合法稳定就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3、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4、进一步放宽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人
    2023-07-01
    116人看过
  • 2021年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变化?
    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五大支柱之中最具有特色的制度,其互助、公平、公正的主导原则及高度自治的管理模式,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1883年,德国通过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同时也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医疗保险制度的产生。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强制性的法定医疗保险为主、自愿性的私人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险体系。医疗保险覆盖了90%的德国公民,法律规定所有就业人员必须投保法定或私人的医疗保
    2023-07-16
    225人看过
  • 关于建立审查批捕的公开听证程序
    当前对批捕阶段设置听证程序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建立批捕听证程序,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另一种观点认为,听证式审查逮捕方式在当下不具有可行性,理由是:1、资源的限制,尤其是警察资源的限制。按照听证式审查的制度设计,提请逮捕的一方必须出席由审查方主持的听证会,阐述逮捕的理由与证据条件,这在目前的司法资源状况下将遇到极大的困境,并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2、我国法定逮捕条件不适合听证式审查短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制度惯例。3、从现阶段犯罪嫌疑人的素质、接受律师帮助状况以及公安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实际掌握的案件信息量来看,我国并不具备听证式审查逮捕的实质性条件。增设批捕听证程序能给予各方充分表达意志的机会,形成各方对逮捕过程的更为有效的参与和监督,实现对检察机关逮捕决定权的监督和公民权利的保护,有利于维护司法机关公正、民主的形象。其意义表现在:1、有利于检察机关听取各方意见,保证逮捕决定的合理性。听证制度中
    2023-04-25
    198人看过
  • 公安部门批捕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之后如果发现与自己管辖的地方不符合,那么是可以改变管辖的区域,一般
    2023-02-25
    142人看过
  • 公安机关批捕有哪些程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023-08-18
    427人看过
  • 车船税改革最新动态:2021年有哪些变化?
    新车车船税: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还有车船税吗一、还有车船税吗1、现在还有车船税。现在的车船税都是和保费合计在一起缴纳了,一律在购买交强险环节,由保险机构代收缴纳,各主管地税机关不再直接征收。没有缴纳的,可以带相关资料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缴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023-08-09
    437人看过
  • 2021年土地所有权新变化
    2021年土地确权新政策。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具体政策如下:1、严格保护农村土地;2、土地流转、确权更加严格;严格区分可以确权与不可以确权的土地;3、部分土地确权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一定会继续加大,特别是涉及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会成为严查整治的重点领域;4、其他土地确权新政策。国家土地确权最新政策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167人看过
  • 2021年劳动法中试用期规定有哪些变化?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将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细化,具体规定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约定。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最多打8折1、拖欠工资,可直接上法院追讨员工讨薪,通常先去仲裁,不行再上法院。此次明确规定,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可直接上法院追讨,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未付或少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罚规定,此次比本市现有的处罚规定更严厉,即赔偿金金额从目前应付金额的25%提高到应付金额的50%至100%。2、降薪终止合同也要给补偿按照目前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得不到经济补
    2023-07-14
    190人看过
  • 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新变化?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表格1、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护理费的赔偿,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4、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
    2023-07-10
    70人看过
  • 2021年民法典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变化?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1、依法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2、抵押的财产应当属于法律规定允许抵押财产范围内。3、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否优先受偿抵押权是优先受偿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属于物权,而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抵押权是优于债权的,这里的债权是普通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
    2023-07-18
    161人看过
  • 2021年离婚新法规:财产分配有哪些变化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必须进行分割。关于怎样分割,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先由夫妻双方进行私下协议,协议好的就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书,进行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一般是一人一半,还要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子女的权益。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
    2023-07-01
    195人看过
  • 2021年破坏选举罪司法实践有哪些变化?
    破坏选举罪,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一般由谁侦查破坏选举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破坏选举:1、存在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2、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3、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破坏选举罪。另外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
    2023-07-17
    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批捕后还有哪些程序还有哪些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08
      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上述退回补充侦
    • 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6
      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 行政拘留听证会会听哪些听证会程序通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4
      是否批捕的听证会程序如下: 1、当事人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执法调查人员应当审查案件是否属于听证会范围。 2、应当召开听证会的,执法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地点、时间。 3、听证会应当对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逮捕逮捕程序有哪些批准逮捕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3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
    • 公安机关批捕有哪些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3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