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权与人身自由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09:13:02 61 人看过

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区别

其实相当于自由和权利的区别,只不过内容更加明确了而已.前面说过,近代宪法主要是保护自由权,包括三大自由权,而现代宪法则开始同时保护社会权.这个社会权的概念是大陆法系国家使用的,法国、德国、日本和我国都在使用,而英美国家和北欧的一些国家一般称为福利权.在大陆法系国家,社会权下面一般又分为若干具体的类型,包括生存权、受教育权、劳工的一些特殊的权利,等等.因此,很多人认为宪法主要就是保护两种基本权利:一种是自由权,一种是社会权.

当然,这个区分也具有相对性.现代宪法虽然保护社会权,但是它仍然在着力保护自由权.现代宪法保护权利的时候,与近代宪法的差别就在于,它补充了社会权,而并不是说,权利的保护以社会权为主了.就西方成熟的立宪国家的情况而论,情况不是这样的,它们的现代宪法仍然再重点保护自由权,只不过对其中的经济自由加诸了一些必要的限制而已.有些学者认为从近代宪法到现代宪法,经历了“由以自由权为主”到“以社会权为主”的发展历程.这个说法实际上是有一些问题的,应该看到,现代宪法只是补充了社会权,但是其保护的重点仍然在自由权.尤其是是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新自由主义重新崛起以后,现代自由权的保护在西方社会更加强盛,乃至其影响不断扩大至全球.可见,再现代宪法上,自由权与社会权虽然有区别,但并非完全对立.另外,除了自由权和社会权以外,宪法还保护政治权利以及国务请求权,由此也可以说明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区别具有相对性

社会权

社会权又称生存权或受益权,它是指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主要包括经济权,受教育权和环境权三类。社会权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公民有依法从社会获得其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二是在这些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公民有依法向国家要求提供这些生活条件的权利。与自由权、人身权等权利不同,社会权的实现更依赖于国家的积极作为。由于公民在实现这一权利时不仅需要及时排除非法侵害,而且有权要求国家提供其实现的条件,这就否定了在公民权利实现过程中的国家绝对不干涉主义。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社会生活权更加看重权利而人身自由权更加看重自由,也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强制要求,我们所生存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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