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过失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各行为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一个由刑事责任能力和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不可能构成过失共同犯罪,这一点实事上同共同故意犯罪完全相同。
对共同过失犯罪主体的身份应该作出适当的限制,即定为法律的规定或职务、业务的要求负有某种特定注意义务的人。而一般的基于某种巧合,二人以上共同过失导致某种危害结果的情形,不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这种观点事实上缩小了过失共同犯罪的范围,不利于正真减少这类犯罪的发生,不仅不利于遏制过失共同犯罪,而且不利于刑法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因为共同注意义务的来源不仅仅是法律的规定或特定职务、业务所要求的,还包括法律行为所要求的共同注意义务、先行行为所产生的共同注意义务、生活习惯和常理所要求的共同注意义务;所以我们不能将过失共同犯罪的主体局限于法律的规定或职务、业务的要求负有某种特定注意义务的人。
但是对职务、业务上的过失共同犯罪和普通过失犯罪,在定罪量刑上应当有所区别,处罚原则上要加以区别不可以一概而论。
二人以上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也可以是作为和不作为的结合。在各行为人之间存在注意义务的行为是过失共同犯罪成立的客观基础,共同过失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不仅自己没有履行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而且也没有能够履行促使其他人履行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由于各行为人共同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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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共同犯罪咋办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能否成立共同犯罪问题,主要有否定说、肯定说及限制肯定说,主要有两派之争:新派站在主观主义立场持行为共同说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旧派站在客观主义立场持犯罪共同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笔者认为应该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一、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客观条件共同过失犯罪的前提是各行为人须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共同注意义务是共同过失犯罪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核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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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过失犯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共同过失谓损害之发生,纵因加害人之侵权行为所致,如被害人亦与有过失者,加害人得以被害人有共同过失作为绝对的抗辩事由,而主张免负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并应迳即否定被害人之请求权。要之,被害人如以一般普通注意即能预见其危险,并能即时避免损害之发生,而不以注意避免损害之发生者,即无异自愿置身于危险中,若是,自不得对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一般侵权行为之举证责任,原应由被害人负之,但加害人以共同过失作为免责抗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