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哪些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9:41:00 97 人看过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文件,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

全省失业保险试点总支出104.8亿元,受益对象达到近740万人次

浙江省失业保险费率一直按照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标准执行。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参保人数的稳步增长,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充分就业和防止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10万人,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1097元/月,有力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浙江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省市之后,浙江省不断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业开展培训,减少裁员,稳定职工队伍。

据统计,全省失业保险试点总支出104.8亿元,受益对象达到近740万人次。

同时,为扶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下行压力,浙江省连续7年实施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政策,涉及失业保险费减征达21亿元;为1.3万多家企业发放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1亿元,涉及职工近120万人。

预计全省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每年可以少缴失业保险费约50亿元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惠及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以杭州市一300人企业为例,如该单位职工月均工资收入为3000元,那么企业缴费将从原来的每月18000元,减少为13500元,每月少缴4500元;职工个人缴费将从原来的每月30元,减少为15元,每月少缴15元。预计全省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每年可以少缴失业保险费约50亿元。

据悉,为进一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就业岗位,人力社保等部门还将研究出台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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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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