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灌肠漏了多少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31:03 69 人看过

医疗事故中灌肠漏液的赔偿数额不确定。

(1)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费用)+预计医疗费用

(2)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因误工减少的患者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院时间×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

(4)随行费用补偿金额=随行天数×随行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年薪(5)伤残生活补助金=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补偿期

(6)伤残器具补偿费=通用器具费

(7)丧葬费补偿费=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被赡养人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赡养年限

(9)被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交通费=实际和必要的交通费文件之和

(10)住宿费补偿金额=住院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和住宿补助标准

(10)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伤残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损害赔偿条件当然是医生应注意关注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行为是违法的。损害后果是指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损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害引起的功能障碍等损害后果。精神损害也属于损害后果。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往往因医疗过失和医疗过错造成身体伤害,从而导致精神上的困扰和痛苦。因此,绝大多数受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的亲属)都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这远远高于其他类别的侵权案件。

3。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这就要求医疗违法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自我责任,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负责。因果关系是任何法律责任的基本组成部分。它要求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这样,行为人才能对损害结果负责。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医疗机构只有在违法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中灌肠漏药的赔偿金是多少?对于医生灌肠失误造成的医疗事故问题,受害人需要进行医学鉴定,确定事故的存在和程度,进而了解具体的赔偿问题。面对医疗事故灌肠漏药赔偿纠纷需要找律师帮忙,可以来法霸网找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2024年肠镜误诊漏诊可以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吗?
    一、肠镜误诊漏诊可以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吗?肠镜误诊漏诊可以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相关的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二、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2024-04-07
    435人看过
  • 肠瘘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提出
    肠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通过口头或者是书面的方式提出司法鉴定。鉴定专家组组长的确定: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鉴定会程序进行。因此在每次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时,应当首先确定专家鉴定组组长。按照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要求,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一、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注意事项是什么?鉴定会的召开程序:在鉴定会召开前,首先,有医学会的工作人员,核实双方人员身份,宣读纠纷原由、抽签、收取材料等情况。之后,介绍本次鉴定会的专家组成员。最后,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在对方陈述的过程中,另一方不允许发言和反驳对方的叙述。双方的陈述都是单方的叙述,不存在类似法庭辩
    2023-03-03
    327人看过
  • 做肠镜检查导致肠穿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失的责任,应该构成医疗事故,赔偿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
    2023-02-24
    281人看过
  • 肠镜导致肠漏如何追究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肠镜导致肠漏如何追究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医务工作者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与当前医疗境遇相符的高质量诊断及治疗义务,从而致使社会公众蒙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后果,那么医疗机构方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并予以赔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手术后并发症本身并非直接等同于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在施行手术前医疗机构是否已全面落实告知义务,对可能留下的相关副作用是否向患者进行详尽阐述,手术操作是否遵循相应的诊治准则,围手术期间的管理是否妥善等等。只有在上述环节出现疏漏的情形下,医疗机构才有可能需担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患者而言,他们需借助鉴定程序来深入明确责任归属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
    2024-07-09
    396人看过
  • 肠道穿孔的医疗事故赔偿方式
    医疗事故造成肠道穿孔的,一般可以让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赔偿的具体数额,通常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一般可以按照约定来作出赔偿。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按判决赔偿。美容院造成医疗事故应怎么赔偿1、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
    2023-07-02
    4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
    一、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发生医疗事故后,护士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护士有过错的,护士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
    2024-02-09
    1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
    2023-08-04
    41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医生承担多少赔偿
    医疗事故当事医生的赔偿比例是10%-30%左右。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过错导致患者人身健康受损,因其是职务行为,其侵权责任由医疗机构予以承担,至于在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医务人员是否进一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每个医院有其自己的规章制度予以约定,有部分的医疗机构规定了发生医疗事故后涉事医务人员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也有部分医疗机构没有规定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一、医院延误病情致患者死亡赔偿多少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
    2023-06-20
    395人看过
  • 肠息肉术后穿孔是医疗事故吗
    一、肠息肉术后穿孔是医疗事故吗当有些小伙伴在看病时遇到问题,出现了身体上的损害,那医院和他们的医护人员就得承担起赔偿责任啦。那么要是推断出是医院的过错呢?通常情况下,医院可能会因为下面几个原因被认为存在过错哦:1.它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还有那些跟诊断治疗相关的规范;2.它故意隐藏或拒绝向你提供与医疗事故相关的病例资料;3.它丢失、伪造、篡改甚至非法销毁了这些重要的病例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
    2024-07-18
    185人看过
  • 2024医疗事故中的伤残三级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三级赔偿多少钱三级医疗事故赔偿的金额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
    2024-04-14
    380人看过
  • 肠穿孔赔偿的医疗事故解决方案
    医疗事故导致肠穿孔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分别是:1、协商。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协商赔偿问题,而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调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3、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玩笑开出火——高压气管吹到工友肠穿孔过失也能致人犯罪.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关于过失的悲剧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造成的犯罪的罪名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不言而喻,这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死亡或重伤的行为。以过失致人重伤罪为例,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即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只有造成他人重伤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造成他人轻伤的,则不构成犯罪,而是按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在这里,我们还想强调一下过失犯罪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刑法》第16条规定了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
    2023-07-02
    348人看过
  • 肠粘连医疗事故鉴定向哪里申请?
    一、肠粘连医疗事故鉴定向哪里申请?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2、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3、由人民法院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市一级的北京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2024-02-03
    73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有哪些?
    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眼底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过程中发生心脏破裂。4、漏诊诊断治疗措施造成的并发症,即没有发现因诊断、治疗措施引起的并发症,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急性肾功能衰竭,胸腔穿刺造成气胸,冠状动脉造影造成心包积血,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造成脑出血。5、漏诊新发生疾病,即在诊治过程中,新发生与原知尽能索病及诊断治疗无关的疾病,如癌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急性阑尾炎没有及时做出诊断。6、漏诊疾病的某一临床表现或同一疾病某一器官的表现,如类风湿病仅诊
    2023-02-28
    445人看过
  • 漏诊是医疗事故中的哪个等级?
    医生漏诊的行为属于医疗过错。一般,医生漏诊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有因果关系,经专业机构的鉴定,才属于医疗事故。漏诊的行为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具体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如果因为漏诊造成了患者死亡,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医疗事故罪,一般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院漏诊如何赔偿法院认为,医疗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之一,如果患者身体因医疗机构非医疗事故的行为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司法鉴定,医院存在漏诊的医疗过失,医院应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医院承担25%的赔偿责任较为客观合理。据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70000余元的25%即人民币118000余元。[案情介绍]2006年12月,王某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无锡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
    2023-06-30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直肠癌术后漏大便是医疗事故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0-04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
    • 肠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如何启动?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6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
    • 做肠镜时肠穿孔属于医疗事故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8
      做肠镜时肠穿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经过医疗技术鉴定才能判断。 但如果有以下情形导致事故发生的,一般不能认定为是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
    • 做手术后胆道十二指肠内漏是医疗事故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需要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医疗事故鉴定
    • 直肠癌属于医疗事故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因为身患直肠癌,张福智到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就疹,不料手术时发生意外,心跳停止、膀胱破裂,术后52天拔除膀胱造瘘管时,尿管头部又断裂在体内,引起了排尿不畅、尿道口溢尿等后果,又经过两次住院、一次手术才将异物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