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如何对抗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2:30:10 256 人看过

一、合同效力如何对抗物权

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而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即享有物权者,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因此,物权优先于债权。

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是一般的原则,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不动产租赁在各国民法立法例上均属于债权,但大多都规定承租使用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及在租赁物上后设定的他物权。

因此,合同效力很难对抗物权。

二、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这项权利也是物权的基本内容。

2、物权是以直接就物享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三、物权的种类

物权同的种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属限制物权。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为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用益物权针对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则针对物的交换价值。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质权与留置权不得设于不动产之上。

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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