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动迁补偿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4:42:55 167 人看过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各个地方具体标准不一样,我们只能提供给你计算的方法。具体标准请到当地统计局或者法院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一、征地补偿的费用都有哪些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一)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二)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动迁补偿房应该补多少差价
    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足差额;选择货币补偿的,不需要补足差额。具体差价视实际协议而定。居民房屋拆迁补偿:(1)征地拆迁居民房屋,取消村、村民小组组织制度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等价的产权房交换补偿。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合并为新的+同一地区新建多层商品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底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是指评估时点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正常价格,根据评估时点的价格水平,重建与被拆迁房屋具有相同功能用途的新房。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修价值。简单地说,建一栋房子要多少钱,加上折旧率。被拆迁房屋的重置单价合并成新的重置单价,由市房地产资源局批准的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一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区(
    2023-05-31
    451人看过
  • 动迁补偿是否包括开垦土地?
    开荒地被征用后的补偿归当时的使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征地动迁补偿原则1.电力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电网建设项目是全省重点工程,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电网建设实行政策倾斜。2.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协调工作。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登记等申请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3.各市政府负责协助电网
    2023-07-05
    471人看过
  • 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多少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
    2023-08-15
    282人看过
  • 拆迁承包集体土地应如何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承包地被占用如何补偿承包土地被占用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
    2023-07-05
    121人看过
  • 户口迁出有承包地征地后有补偿吗
    没有补偿款,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会被收回。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一、迁移农村户口宅基地怎么办?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
    2023-03-20
    100人看过
  • 承包水库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承包水库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农村征收水库时,补偿标准并非法定固定值,而是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通知来确定。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时,必须首先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2.这意味着补偿标准的具体数额需要在征地过程中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公示,承包水库的补偿标准需等待当地政府的正式通知。二、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需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
    2024-08-01
    308人看过
  • 征地补偿包括拆迁补偿吗
    一、征地补偿包括拆迁补偿吗土地征收与补偿责任涵盖以下方面:1.土地补偿金:由土地使用权持有者为被依法征用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经济损失赔偿;2.青苗补偿费:因征地而导致农田上青苗受损,用地单位需向农户支付的补偿金;3.附属物补偿费:因征地导致房屋及相关设施损毁,用地单位需向附属物所有者支付的补偿金;4.安置补助费:由用地单位向被征地单位支付,以解决因征地所引发的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由市、县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应给予公正合理的征地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且其长期生计得到保障。同时,征地过程中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
    2024-07-30
    187人看过
  • 商服用地动迁补偿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有一些考虑的因素。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
    2023-07-10
    148人看过
  • 丹东动迁安置补偿费多少?
    一、丹东动迁安置补偿费多少?一类片区的赔偿标准是:区片价为90000元/亩、建设用地为90000元/亩、未利用地为72000元/亩;二类片区的赔偿标准是:区片价为45000元/亩、建设用地为45000元/亩、未利用地为36000元/亩;三类片区的赔偿标准是补偿标准是区片价为35000元/亩、建设用地为35000元/亩、未利用地为28000元/亩。二、在丹东进行动迁的时候双方需要签署征地补偿协议书吗?双方是需要签署征地补偿协议书的,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2024-01-28
    263人看过
  • 一宅两户动迁补偿是多少
    根据一户来进行补偿。另外拆迁补偿都需要以管理部门出具的标准来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包含了对房屋的补偿,及宅基地的补偿,而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是货比补偿方式或是房屋产权调换。若是属于商业性质的房屋需根据商业用房的补偿方式。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如何发证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由当地国土部门发证。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
    2023-07-22
    365人看过
  •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中集体土地拆迁的补偿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于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此在补偿标准、被征收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区别,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第二十条、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不具备属于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征地公告后,突击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第二十一条、住宅
    2023-08-08
    389人看过
  • 租用农民承包地拆迁补偿款归谁?
    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具体来说,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所有,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如果在转包和出租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接包人和承租人取得所有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2、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前面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虽然实际在使用土地的人发生了变化,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4-16
    252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被征收后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土地原用途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收取。属于土地所有人,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和公益性建设。不能平分到户,也不能列为集体经济债务偿还基金。安置补助按土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超过15倍。属于需要安置的群众,用于被征收承包人的生活安置。已安置的阿杜的安置补助属于安置单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按附着物的实际价值和当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归承包人所有。此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可以对被征收耕地提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
    2023-05-31
    281人看过
  • 广东省承包户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必须给予公正且合理的经济赔偿,确保每位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同时其未来的生活也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实施土地征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能够及时且足额地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款,以及他们在农村拥有的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作物等的损失补偿金额,同时还要预留下足够的资金用于他们的社会保障费用。针对征收农用地的情况,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由本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根据特定区域的综合地价来制定和公布。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方位考虑到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价值,地理位置,土地供需关系,居民人数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并且要尽可能做到每隔三年对这个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对于那些不在农用地范围内的其他类型的土地、地面上的附着物和作物等的补偿标准,则须由各个省级行政单位自行制订。在处理农村村民的住宅问题时,应该遵循先补偿再迁移的
    2024-04-29
    42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承包地拆迁补偿费承包地征收归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01
      1、归个人所有。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 土地承包给别人动迁补偿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金、安置费用是土地使用权人的,具体青苗费用或是土地上承包人栽植的树木赔偿就是承包人所有了。
    • 迁出土地承包没到期限动迁能得到补偿金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动迁补偿金是按人口发放的,你已将户口迁出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土地赔偿金是按承包地分的话,你便可以得到一些补偿。
    • 农村承包土地动迁补偿分配应该如何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6
      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与集体签订的是30年的承包合同,而不是永久使用权,承包合同至2026年就终止了,所以,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的在该集体的权利至2026年也就终止了,对其补偿也应补偿至2026年为止,不应全额补偿。
    • 政府修路占用耕地,给多少补偿?承包的土地给多少补偿?地里的杨树有多少补偿地里的杨树有多少补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4
      私自占用农村土地用于建筑,是违法的,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