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贷款的“新规”在出台后立即引发了广泛关注,新规明确了“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均可进行抵押贷款,农村土地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得以规范。
这次的农村土地贷款新规是由央行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农村土地贷款试点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一直有很大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或是农村小微企业主都需要扩大生产,筹集资金,却苦于过去国家没有放开农村土地抵押,而除了土地之外,也很难有更合适的抵押物。新规的出台既是解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也是将过去一直沉寂的农村资产盘活。
不过,大家也注意到,这次的“新规”,并不是全国全面通行,而是“试点”。事实上也就是说明,背后还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需要尝试之后,再发现问题并且慢慢推广开。
仔细研读《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之后其实可以发现,虽然对于农村土地贷款的条件、规则等都有很详尽的陈述,但还有两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文件里并没有涉及到,却是农村土地贷款绕不开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农村土地类型不一,特点各异,究竟怎么进行标准化的评估?比方说,同样是一亩地,有的是丘陵地带的薄田,有的是肥沃平原的水田,有的崎岖阻塞,有的交通便利;而对于房屋来说,也存在很难对农村的房屋进行精确估价的问题。不过,并不是说农村资产无法估价,只是在我国目前缺乏农村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
另一个问题,如果一旦农户贷款之后换不上,银行该怎么办?把土地收拿过来自己种?房子收过来自己住?显然都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对于土地来说,还必须考虑到农时,没有及时耕种的话土地还会大大贬值。所以说不管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要变现的话,最好的方式只能是流转出去,国家这几年大力推行土地流转,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现在就在于要有一个有权威,并且有足够交易量的平台,作为“第三方”,专门做土地处置变现。
同样也是在3月份,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互联网模式”发布会中,提出了这样一种合作模式: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出资和担保,由专门做资产评估和变现处置。
当然,对于农村土地贷款的探索还将长远进行下去,毕竟整个农村土地金融行业都还处于一个初生阶段,有待在实践中慢慢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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