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02:15 243 人看过

1、哪些债权文书可以申请强制公证?

1。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信用证货物的债权凭证;

3。各种贷款收据和拖欠票据;

4。还款(财产)协议;

5;

6。其他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债权文件。(1)申请人资格证明:

(2)需要公证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凭证及相关债券凭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通知书和查询记录;

3。公证员协助双方起草、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文件;

4。公证处对债权文书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债务人违约的,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应当持合同协议书、执行效力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第三,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是:1。债权凭证具有给付货币、货物和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与债务的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的支付内容没有疑问;债权文书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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