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被抚养人随乙方生活,其抚养权归乙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生活费: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甲方按月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止。生活费按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
2、教育费:被抚养人的学杂费等由甲方承担,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止。
3、医药费:被抚养人的医药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4、如发生除以上所列费用,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5、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将以上费用支付于乙方。
三、探视权
1、甲方对被抚养人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乙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被抚养人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复制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海南某某电子光碟有限公司、安徽某某出版社、北京某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复制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2007)西民初字第11381号
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周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勾蒲亮,男,1985年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
委托代理人刘本秋,男,1981年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主管。
被告海南某某电子光碟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
被告安徽某某出版社,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74号省博物馆主楼东三楼。
被告北京某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滕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姜xx,女,汉族,1981年生,住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某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本院在审理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海南某某电子光碟有限公司、安徽某某出版社、北京某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复制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与被告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于2007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百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某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田燕
审判员李岳鹏
人民陪审员刘志远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付广庆
书记员张成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抚养权
318人看过
-
同居纠纷和子女抚养纠纷能相互受理吗
103人看过
-
同居子女抚养权诉状书:同居期间子女抚养费起诉状
228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350人看过
-
子女抚养和同居纠纷是否可以相互受理?
191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应对同居关系的影响
362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 更多>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到哪里起诉(同居子女抚养纠纷反诉)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的构成要件:(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立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9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子女抚养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怎么处理?同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抚养费的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随着同居率的增加,同居引发的社会及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因为未婚同居生下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问题也成为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一大组成部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什么差别,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抚养权与婚生子女又有多大区别?下面,我们就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简单为大家讲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同居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的区别,根据同居方式的不
-
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无任何区别。(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裁判规则是什么,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怎么裁判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对于离婚纠纷的子女抚养问题,裁判原则如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