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格式如何认定存有争议的合同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7:40:13 458 人看过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来认定存有争议的格式合同条款:

1、一般按照通常理解来予以解释、认定;

2、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则需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条款变更申请格式范本

更协字()第号

商务单位: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甲方工厂:

乙方:

承办单位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深宝协字()第号协议,成立甲方工厂。批准文号是深宝外引字()第号,加工装配。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各方合作良好。由于原因,现作如下变更:

(一)承办单位:由原变更为。

(二)承办单位名称:由原变更为。

(三)承办单位代表:由原变更为。

(四)甲方工厂名称:由原变更为。

(五)甲方地址:由原变更为。厂房面积。

(六)乙方:由原变更为。

(七)乙方名称:由原变更为。

(八)乙方签字代表:由原变更为。

(协议变更后甲方工厂的债权债务处理请选择)

1、协议变更后甲方工厂的一切债权债务仍由现乙方公司承担。

2、协议变更前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原乙方公司承担,变更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公司承担。

3、协议变更前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公司承担。原协议的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

本变更协议一式六份,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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