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11:40 236 人看过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对方当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3、丧失商誉;4、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不安抗辩权。

1、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以前,有权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

2、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第一、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第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先履行债务的义务。不安抗辩权是因异时履行发生的,这种异时履行一般应由当事人特别约定。

第三、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另一方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具体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为了防止先履行一方滥用不安抗辩权,民法典对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规定了两项义务:一是举证的义务,先履行的一方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具有法律规定的不能或不会履行的情况。二是通知的义务,如果在中止合同履行后不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就会因此支出不必要的费用,甚至可能导致各种合同纠纷。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是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效果。一旦另一方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条件是什么的解答,首先还是双方因为同一个合同相互负欠债务,然后就是一方当事人先履行,最后先履行一方不能按照规定履行约定的债务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就是后履行的不安抗辩权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理解及差异探讨
    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1、两种抗辩权的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双方的履行利益,双务合同中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的抗辩,而是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双方有权同时行使抗辩权,无论双方合同的顺序如何,先行使抗辩权,后行使人有权在双方合同中行使。4、产生差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于要求同时履行,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于一方要求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何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方有暂停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保留性权利。它与债的担保方式之一的留置权在形式上有所相似,都表现为不为给付,但在性质和内容上又有所区别:1、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债权性质,是从属于双务合同,系相对权。它只对于主张双务合同上的反对权的特定人,有拒绝给
    2023-07-12
    374人看过
  • 说明不安履行抗辩权及其如何行使
    《民法典》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时,中止履行合同。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抗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民事权利如果从作用上划分,可区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四种,其中请求权的客体为被请求人的给付行为,支配权的客体为被支配的对象如物、智力成果、人格利益等,形成权的客体为民事法律关系自身,而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2023-03-30
    357人看过
  • 探讨不安抗辩权概念的演变与挑战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应满足什么要件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不安履行抗辩权行使后,可能有两种情况:1、恢复履行,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后或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合同应恢复履行。2、解除合同,在先履行债务一方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后,经过一段合理期限,对方未能恢复
    2023-07-09
    310人看过
  • 抗辩权有哪些,以及概念是什么
    合同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指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09
    139人看过
  • 抗辩权定义与抗辩权的相关法律概念
    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律原因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请求权。该权利仅适用于合同的一部分,对其他内容没有影响。此外,抗辩权是在承认对方权利的基础上存在的。如果对方没有行使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请求,则无效。因此,只有正确理解抗辩权,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抗辩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它并没有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没有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抗辩权分成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不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也不一样,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不过,跟对方
    2023-07-05
    294人看过
  • 抗辩权概念的广义理解
    广义的抗辩权的概念是指阻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于他人行使的权利是否是请求权。狭义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拒绝请求的权利。有大陆民法学者认为,抗辩权是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也有人认为抗辩权是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还有人认为,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对抗他人请求权或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什么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辫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发生基于双务合同。不安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作了对待给付,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2023-07-03
    390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概念的界定
    票据法是民法的特殊法,票据抗辩权内涵也就应当包括在民法的一般抗辩权内涵当中,民法上的抗辩权是票据抗辩权的上位概念。民法上的抗辩权,是对抗或否认对方请求权的权利。[12]即义务人或被请求履行义务的人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以否定或拒绝权利人或主张权利的人基于请求权提出的请求的权利。在民法上的抗辩权的清晰轮廓下,结合所总结的票据抗辩权权利内容之后,我们应该可以完整、严密地概括出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了。概念之意义设定为,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所谓被穷尽之列举,事实上,其本身即系基于一个概念性设定。该设定假设,概念所包含之特征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13]按照这个概念的设定方法,我们对票据抗辩权界定如下: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债务人或被请求履行票据债务的人提出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否定或拒绝持票人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一种票据法上的权利。
    2023-06-06
    129人看过
  • 票据法解读关于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概念
    (一)票据抗辩的种类一般票据法理论把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类:1.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主观抗辩。物的抗辩以外的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的债权人行使。这种抗辩,只能对抗特定的持票人,如果持票人发生变化,这种抗辩就会受到影响。票据债务人对抗某一个持票人的抗辩事由,不能同时用来对抗其他持票人。包括以下2种:(1)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包括:A以欺诈、胁迫、盗窃等方式,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B持票人欠缺或丧失受领能力的抗辩。如持票人被宣告破产、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付款。C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票据金额的资格。如背书不连贯所产生的抗辩。(2)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持票人的抗辩。此种抗辩发生在特定的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主要是基于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包括:A基于原因关系的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原
    2023-06-14
    344人看过
  • 抗辩权相关法律概念及适用条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适用条件: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
    2023-07-16
    75人看过
  • 商标的概念及其用法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功能如下:1、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2、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一、商标同音不同字侵权吗根据商标审查准则,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商标注册字不同音相同是否可以注册,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商标名称来判断,申请前可以先对商标进行专业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023-04-11
    197人看过
  • 抗辩权法律意义及实践应用概述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后,先履行方不再有对方不能给付的危险,因此应当恢复履行合同。4.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有法律效力吗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4、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2023-07-08
    234人看过
  • "抗辩权与不安履行:概念内涵与司法实践"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证据证明后,先付款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让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暂停履行,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先解除合同。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应满足什么要件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不安履行抗辩权行使后,可能有两种情况:1、恢复履行,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后或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合同应恢复履行。2、解除合同,在先履行债务一方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后,经过一段合理期限,对方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023-07-11
    495人看过
  • 事实抗辩权是什么概念?
    事实抗辩权是:从广义上讲,它是指阻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行使的权利是否是请求权,我们不问。狭义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请求权。抗辩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律原因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后履行抗辩权的失效是什么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般的合同中都有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其中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16
    66人看过
  • 抗辩权概念要如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抗辩权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4-22
    455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理解及差异探讨
    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1、两种抗辩权的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双方的履行利益,双务合同中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的抗辩,而是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双方有权同时行使抗辩权,无论双方合同的顺序如何,先行使抗辩权,后行使人有权在双方合同中行使。4、产生差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于要求同时履行,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于一方要求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何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方有暂停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保留性权利。它与债的担保方式之一的留置权在形式上有所相似,都表现为不为给付,但在性质和内容上又有所区别:1、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债权性质,是从属于双务合同,系相对权。它只对于主张双务合同上的反对权的特定人,有拒绝给
    2023-07-12
    374人看过
  • 说明不安履行抗辩权及其如何行使
    《民法典》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时,中止履行合同。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抗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民事权利如果从作用上划分,可区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四种,其中请求权的客体为被请求人的给付行为,支配权的客体为被支配的对象如物、智力成果、人格利益等,形成权的客体为民事法律关系自身,而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2023-03-30
    357人看过
  • 探讨不安抗辩权概念的演变与挑战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应满足什么要件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不安履行抗辩权行使后,可能有两种情况:1、恢复履行,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后或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合同应恢复履行。2、解除合同,在先履行债务一方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后,经过一段合理期限,对方未能恢复
    2023-07-09
    310人看过
  • 抗辩权有哪些,以及概念是什么
    合同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指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09
    139人看过
  • 抗辩权定义与抗辩权的相关法律概念
    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律原因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请求权。该权利仅适用于合同的一部分,对其他内容没有影响。此外,抗辩权是在承认对方权利的基础上存在的。如果对方没有行使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请求,则无效。因此,只有正确理解抗辩权,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抗辩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它并没有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没有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抗辩权分成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不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也不一样,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不过,跟对方
    2023-07-05
    294人看过
  • 抗辩权概念的广义理解
    广义的抗辩权的概念是指阻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于他人行使的权利是否是请求权。狭义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拒绝请求的权利。有大陆民法学者认为,抗辩权是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也有人认为抗辩权是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还有人认为,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对抗他人请求权或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什么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辫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发生基于双务合同。不安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作了对待给付,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2023-07-03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
      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的概念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
    •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概念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2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 名誉权的概念及其意义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1)名誉权强调的是社会对个人的评价,并不是指个人的自我评定。 (2)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也会有各种社会评价,并因此带来相关利益,也是名誉权的主体。荣誉则是因特定主体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由政府、社会组织授予的一种赞美称号,如某人被评为最佳男主角,以及某
    • 先诉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4
      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