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卖老人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16:40:45 492 人看过

房子被卖后老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在房屋所有权人在此房子上为老人设立居住权与否。老人要享有居住权需要在此之前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一、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办

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人就不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居住权和住宅建设使用权不一样。后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此,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一方应当尽快搬离所居住的房屋,另一方应当及时的办理注销登记。

二、房屋居住权可以继承吗?怎么分配?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房子的居住权是怎样确定的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无房产的被执行人是否有权在房产内居住?
    本文介绍了四种获得居住权的方式:根据合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依遗嘱等法律行为以及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其中,根据合同可以获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直接依法律的规定也可以获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依遗嘱等法律行为也可以获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也可以获得居住权。要看是否通过以下方式获得了居住权:1、根据合同获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直接依法律取得居住权吗?居住权是指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居住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居住权可以分为两种取得方式:一是基于合同
    2023-08-25
    307人看过
  • 居住权怎样设立,以房养老是否会被赶走
    大家好,我是信金国律师。最近收到许多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比如离婚时可以设立居住权吗?我想以房养老,怎么设立居住权?有些法律问题确实需要注意,很多当事人私下设立的居住权其实是无效的。今天就聊聊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房子虽然是他的,但你却有权居住、使用。在法律上,居住权一般通过合同或遗嘱取得,它的设立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比如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设立居住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规定是不能转让或继承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一般来说也不能出租,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怎么设立居住权?》》订立居住权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
    2023-06-25
    309人看过
  • 居住权人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
    一、居住权人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1、居住权人一般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2、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3、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5、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人有哪些义务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2023-06-14
    415人看过
  • 是否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
    1、一般不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3、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居住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
    2023-03-11
    143人看过
  • 继母是否有权居住在我的房子里?
    自己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继子女与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母有赡养的义务。继子与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赶继母走。但是,继母另有住房的除外。作为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一,虽然是继承了房屋,但并不能因此剥夺继母的居住权。而且,这种情况法院在处理时一般会首先考虑维持现状和父母的选择。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房屋归一方所有的,不能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1
    460人看过
  • 租房子是不是享有房子的居住权
    租房子可以设立享有房子的居住权。承租人对出租人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出租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一、居住权期限满届或者居住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长时间,要依据居住权合同的约定而定,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居住权就消灭。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人使用房屋的,不得损害居住权人的利益。二、离婚后妻子有没有居住权离婚后配偶是否有居住权要看房产的产权归属具体分析。拥有房屋产权就可以在房屋内居住,或者因房屋产权人设立居住权也可以居住在房屋内。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三、现在小区内的居住权是多少年?小区居住权多长实际要根据居住权设立合同约定期限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
    2023-06-20
    23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子女,老伴是否享有居住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实际上房子已经不属于老人当然如果子女同意也是可以的否则不可以继续居住
    • 农村房子是儿子盖的老人有居住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赡养老人包括提供住房,老人用不着有居住权
    • 遗嘱人的居住权是否有权代为孩子房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4
      可以,如果自书符合继承法规定,该遗嘱是合法的,可以生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将属于配偶的一半房产也包含其中,这一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孙子做为同住人,没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孙子做为同住人,没有遗产继承权,一般没有居住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租房子居住权到底是否享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7
      租房子可以设立享有房子的居住权。承租人对出租人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出租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