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应该如何分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50:16 265 人看过

一、共益债务应该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什么特征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给付义务

破产程序的清偿对象是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凡是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变价和分配的行为,都是为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在进行这些行为的过程中必然有一定的支出。比如破产费用包括的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所需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是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开支,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也因此得以保障的基础也在于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价值与目的都在于为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服务。因此,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同样都具有共益的性质。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用是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形成,那么这些支出理应由全体债权人共同负担。那么,为什么要从债务人财产里支付呢?首先,将每支出用都交给全体债权人摊付既不效率又很难实现。其次,债务人财产是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它们在本质上就是破产债权人的共同财产。所以,由债务人财产来负担等于是换了个角度收取,但仍由债权人负担。既公平合理,又保证了效率,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制度安排。

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

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全体破产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理应优先于个别债权;其次,在此时,破产程序已经开始,债务人财产状况很差,资不抵债,如果不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那么为此付出劳动和金钱的人就会与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破产分配。显然,不会有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或遭受损失。破产程序就不能及时顺利进行,甚至根本无法进行。所以,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这也符合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三、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益债务相关文章
  • 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如何分配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营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梯、门闸、道闸、建筑外墙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出租的摊位收益;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的经营收入;自动售卖机的场地费;快递柜入场费等等,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公有收益,要纳入全体业主的钱袋子。但收益不是按照业主人数平均分配的。一、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小区里面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应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二、小区种菜被城管利用可以赔偿吗可以。公共绿地属于公共所有或集体、小区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绿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
    2023-04-05
    311人看过
  • 如何分配房屋共有部分收益
    (一)应当按照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二)应当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的价值比例确定。鉴于现实中情况复杂,各地及每个建筑区划的具体情况不同,业主如何负担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如何分配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是业主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问题,业主可以依法处分。故本条规定,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本条作了原则性、指导性规定,即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
    2023-05-01
    333人看过
  • 何为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
    《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根据《破产法》,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法律赋予其请求继续履行双务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管理人基于合同履行有利于增加债务人财产的角度,决定继续履行双务合同或重新订立双务合同的,由于这种双务合同的履行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或者事务由第三人所管理,第三人对此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他为管理债务人财产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即开成共益债务。例如债务人委托运输的设备停在车站,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及时运出,保管方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债务人对此债务可以共益债务项目予以支付。(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如果管理人管理的债务人财产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
    2023-04-23
    255人看过
  • 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应该如何处理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如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2种情况:1、双方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可以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需要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要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约定明确。之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即可。递交离婚申请后,需要经过30日冷静期,冷静期满后30日内
    2023-07-06
    429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的哪些债务为共益债务,共益债务如何清偿
    一、破产程序中的哪些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共益债务如何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4-23
    271人看过
  • 共益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3款“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和第4款“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比较简单,清楚。在第三种情形下,共益债务的范围应该是等于债务人不当取得的财产。在第四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同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建立业务往来,管理人通常是在可以随时清偿因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共益债务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决定继续营业。二是共益债务的债权人如果不能得到随时清偿或者得到满意的担保,通常是不会与债务人发生继续营业往来的。据此,很难出现债务人的财产已不足清偿债务,但债务人却继续营业并产生共益债务的情形。共益债务的范围虽然明确了,但(新法)与(试行)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支付顺序上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共益债务不再作为破产债务并同破产债务一起,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而是有先后顺序的。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两者随时清偿;债
    2023-06-01
    333人看过
  • 遗产有债务,继承人该如何分配?
    1、首先应当确定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对于被继承人所负担的债务应当用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2、区分继承的性质;3、对债务进行定性。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何确定遗产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2023-07-05
    252人看过
  • 家庭债务:配偶不知情,该如何应对?
    婚内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可能是借款方一方的个人债务,主要取决于这笔债款用于何处,如果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不知情也要一起还债。如果此债款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而是借款方自己个人所用,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内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婚内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对方所负债务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用。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夫妻应该如何分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1、共同偿还原则,夫妻财产是共同的共同关系,夫妻共同平等地享有共同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平等地承担共同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2、协议偿还原则,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3、判决偿还原则,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关系是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与夫妻以外的债权人相比,夫妻双方承担的共同债务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
    2023-07-02
    200人看过
  •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的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一、分公司法律地位和责任对涉及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承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对于分公司已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况,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原告起诉时,分公司虽已关闭或被撤销,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其权利义务应由其开办、设立的总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担。二、分公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的,应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因为这类分支机构一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很强,而总公司往往设在外地,在分公司有偿付能力情况下仍以总公司为被告,既不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不便于法院审判。三,对于分公司存续但其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偿付能力的情况,原告可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共同被告或只以总公司为被告。由于分公司经
    2023-06-27
    413人看过
  • 三人共同投资,如何分配收益?
    按投资人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红即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合伙投资怎么分红合伙投资分红的依据是合作协议,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分红。合伙分红首先尊重合伙人意思自治,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红尊重合伙人意思自治不会影响他人合法权益。若合伙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按照合伙人之间协议处理;协议未对利润分配进行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无法查明实际出资比例的,一般会导致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5
    414人看过
  •  小区共同利用部分收益如何分配?
    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 物业公司仅负责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 不具有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公司仅负责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不具有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小 区 公 共 区 域 广 告 收 益 归 属 权 争 议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可以享有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因此,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综上所述,广告费的收取应当遵守相
    2023-09-26
    247人看过
  • 离婚债务分配应该怎么协商?
    协议离婚的债务由双方协议规定。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因此,如果协议离婚,具体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后债务怎么办双方协议离婚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双方约定一方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或者夫妻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一方的债务,以及一方超出家庭所需不合理的开支等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
    2023-07-03
    207人看过
  • 分居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该如何划分
    分居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划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并由法院来划分各自拥有的财产和应承担的债务份额。一、离婚时有贷款没还完应该怎么办离婚时有贷款没还完,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各自清偿的份额,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当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时,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按照夫妻分别财产制管理各自的婚后财产,那债务由各自分别承担。二、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登记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具体如下:一般可由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约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原则上是均等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2023-03-14
    49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更多>

    #共益债务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共同债务和房屋共同收益应该怎样分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5
      如果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怎么分都可以。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均无过错,原则是平均分配财产和债务。 1、共同财产的房屋可以由一方取得并支付另一方相应价金,也可以折价出售分配价金。 2、甲方在乙方不知情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仍共同分担。除非债权人明确知道是甲方个人借债,或者甲乙双方有协议。 3、甲方这一说法如果乙方同意,可以,如果乙方不同意,另行协商。 4、子女均已成年,不存在监护权问题。
    • 是否应当共同财产分配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 离婚债务分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 共同债务中,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6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院有权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批准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和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应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配偶死亡债务如何划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由生存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