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纠纷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7:12:47 391 人看过

小孩抚养权纠纷是属于离婚协议。1)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2)子女可向父母任一方请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3)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向父母请求抚养费,不以父母婚姻关系解除为前提条件。

一、父母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应该怎么办呢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以后,对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婚内能放弃子女抚养权吗

婚内不能放弃子女抚养权。但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分居是否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抚养权纠纷证据需要哪些)
    一、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1、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比女方有优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比女方有优势的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的优势的证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争取抚养权有利证据怎么收集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父或母一方可以提交以下证据:(1)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书或者绝育证;(2)能够为孩子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生活环境、教育背景;(3)
    2023-08-16
    442人看过
  • 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办"target="_blank">离婚子女抚养权起诉解决(法院的判罚)1、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
    2023-03-23
    1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范围:哪些纠纷?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而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之外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了特别规定。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不可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哪些劳动纠纷可以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
    2023-07-04
    436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人范围有哪些
    一、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范围有哪些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就是只要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那么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可以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
    2023-02-25
    402人看过
  • 合同效力纠纷证据范围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3、如果是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需要有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一、合同效力的种类有哪些?(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无
    2023-03-26
    115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范围有哪些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方面,其管辖权的分配通常依据以下几项原则:首先,这类纠纷既可由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同时也可由合同履行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其次,关于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问题,若借贷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并无明确定义或表述含混不清,且事后无法达成相应的补充协议,那么在此情况下便应参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根据交易的普遍惯例进行判断,以便最终确定合同的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20
    464人看过
  • 离婚纠纷抚养权有哪些归属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争议的焦点除了财产问题外,主要集中在双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面,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下面就来看看离婚纠纷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离婚纠纷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离婚纠纷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分析:哺乳期内"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
    2023-02-18
    285人看过
  • 经济仲裁范围外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经济仲裁范围外的纠纷有哪些类型经济仲裁范围外的纠纷类型如下: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二、经济纠纷诉讼时效多久经济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
    2023-05-24
    285人看过
  •  生命权纠纷的审理范围
    针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属于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针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属于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生 命 权 、 健 康 权 、 身 体 权 纠 纷 的 诉 讼 管 辖 规 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涉及到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对于这些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如下: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
    2023-09-01
    323人看过
  • 哪些情形抚养纠纷可享有优先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决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作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的考虑。母方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夫妻离婚时,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决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作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的考虑。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以准许。夫妻离婚后,不管子女判归父方还是母方直接监护和抚养,另一方仍有按期支付抚育子女的义务和
    2023-04-26
    271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一、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有哪些规定子女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夫妻双方都应当从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出发,通过积极地协商和考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抚养费包
    2024-01-13
    363人看过
  • 哪些土地权利是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的范围
    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第一步要明确的即是土地权属的概念,土地权属不仅包含土地的所有权,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和他项土地权利。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归谁享有,即权属问题,引起的争议都是土地权属争议。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存在其他任何所有权形式。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仅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存在三种形式:1.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2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3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依法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根据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取
    2023-04-26
    150人看过
  •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范围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和生活费,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办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该由双方约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期限的长短、给付方式等方面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二、离婚抚养费标准的具体计算离婚子女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
    2023-03-08
    52人看过
  • 抚养费支付方式和范围有哪些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为: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该子女的判决;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方式: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二、孩子的抚养权包含的权利如下:1、抚养权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那么,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可以与孩子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2023-04-01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抚养权争议中,抚养费范围变更纠纷案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抚养权案件一般面临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抚养费增加变更,以及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 产权无纠纷有哪些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对于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作为第三方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但如果当事人毫不知情的,同时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当事人不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民法通则,抚养的范围有哪些,抚养人规定的范围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
    • 抚养费的内容有哪些,抚养费的范围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
    • 医疗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如何区分医疗纠纷的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医疗纠纷赔偿额: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与患者原病情的关系。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会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计算医疗费用,按照证明书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