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案件逮捕条件、决定逮捕程序以及不捕都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1:42:53 247 人看过

一、逮捕的实质要件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有时限的羁押、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权可以分为提请批准逮捕权、批准逮捕权、决定逮捕权和执行逮捕权四项权利。提请逮捕权由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行使;批准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决定逮捕权可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执行逮捕权由公安机关统一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此,检察机关自侦案件逮捕条件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第五节第86、87、88条也分别作出具体规定。第86条:“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第87条:“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规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

(二)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第88条:“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规则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根据以上规定,逮捕必需符合下列三个实质条件,也就是适用逮捕的证据要件、罪行要件、社会危险性要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适用逮捕的事实基础。满足这一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情形: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即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有了客观联系,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已有证据证明);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这是指适用逮捕机关根据获得的证据所判定的事实,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会被依法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也就是说,它是适用逮捕机关的一种判断,而并非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需判处刑罚的一种终局性结论,科处刑罚的终局性结论只能由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实际上,由于适用逮捕的时候和最终作出判决时所掌握证据的充分程度不同,适用逮捕的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并不一定完全一致,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被判处的刑罚可能并非是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仅凭这一点并不能认定逮捕的不合法性。也就是说,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应当允许适用逮捕机关对被逮捕人最终所判处的刑罚的推测存在一定的误差,但并不允许其对被逮捕对象的处罚任意估计,按照罪刑相当原则,确定一个人的刑罚要罪刑相当。在刑事诉讼中采取强制措施,也要考虑与其所实施的犯罪相当,逮捕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逮捕的羁押期限要折抵刑期;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刑事诉讼中便没有必要把他逮捕羁押起来。因此,对于那些罪行较轻、危害较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不应适用逮捕。

第三、有逮捕必要。由于逮捕极容易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它相关权利造成损害,同时也为了节约国家的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我国一贯推行“少捕”政策,对可捕可不捕的,应当不捕,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时,才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逮捕。所谓“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危险(如逃跑、串供、毁灭罪证等)和继续危害社会的危险。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则不应适用逮捕。对于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的严重程度、悔罪态度、生活环境、个人情况和其它可能对其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综合判断。

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检察院自侦案件可以决定逮捕吗
    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也简称为自侦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在自侦的过程中,如果需要逮捕人犯时,先由负责案件侦查的业务部门提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理由,然后转由负责审查批捕的业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批捕部门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经集体讨论,提出是否逮捕或者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决定逮捕通知书》,经检察长签发后,加盖公章,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要时,检察院可以派员协助执行逮捕。一、检察院的自侦案件的批捕由谁决定逮捕仍然是检察院批准。对于属于检察院管辖的刑事侦查案件,检察院内部的刑事侦查机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中所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仍应报检察院内部的批捕科(处)来要求批准逮捕,由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4-04
    435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由谁决定逮捕
    逮捕仍然是检察院批准。对于属于检察院管辖的刑事侦查案件,检察院内部的刑事侦查机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中所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仍应报检察院内部的批捕科来要求批准逮捕,由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一、法律规定看守所批捕后怎么办法律规定看守所批捕后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这是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
    2023-03-10
    370人看过
  • 刑诉法规定逮捕及不予逮捕的条件
    一、刑诉法逮捕的条件1、一般逮捕(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应当予以逮捕)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要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以及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
    2023-04-12
    447人看过
  • 某银行副行长被决定逮捕,逮捕条件有哪些
    xxxx银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xx(副厅级)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一案,由xx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和湘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x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张xx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一、逮捕的适用机关有哪些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
    2023-03-23
    65人看过
  • 逮捕条件有哪些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已具备前两个条件,仍然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便没有逮捕必要,不应逮捕。一、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困难刑事强制措施使用的条件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或者是犯罪事实,就应当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这五种。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这就是逮捕的条件。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都有:1、拘传,在刑事
    2023-03-13
    308人看过
  • 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一)批准逮捕的程序。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对公安等侦查机关要求复议、复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二)决定逮捕的程序。决定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作出逮捕决定。决定逮捕的程序与批准逮捕的程序基本相同。一、批准逮捕什么意思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
    2023-02-16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逮捕的条件及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a.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b.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
    • 逮捕的程序及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1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a.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b.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
    • 逮捕条件审查有哪些批准逮捕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3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
    • 逮捕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5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
    • 刑事逮捕程序及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a.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b.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