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纠纷谁有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9:42:12 175 人看过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小区业主跟物业纠纷找谁解决?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物业管理与业主纠纷的原因
    物业与业主之间纠纷原因一、缺乏真实的宣传和有效的沟通,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行业。了解才能产生信任。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不透明、收费依据不明确、违约责任含糊让人无法理解,致使多数人选择拒绝交费。在我国,住宅小区建好后,开发商都会先指定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这就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公司先于业主进驻小区。按正常程序,应是业主购买房屋并入住后,再与前期物业公司协商签约。但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的业主在入住时都会被要求签订物业合同,才能领到房屋钥匙。对物业公司而言,省去了与业主谈判的麻烦,但同时也丧失了让业主通过协商签约过程了解物业服务、理解物业收费的机会。此时,多数业主交费根本不是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是为了获得房屋钥匙。这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缺乏真正的沟通、交流和理解,一开始就处于互相猜忌、互相怀疑之中,为今后双方发生更大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此外,开发商将钥匙交给物业公司的行为让业主形成了两者是一体的概念
    2023-05-04
    305人看过
  • 业主纠纷物业能否进行管理
    业主纠纷物业管不管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起诉状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式1、调解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
    2023-05-04
    103人看过
  • 小区纠纷物业不管找谁
    一、小区纠纷物业不管找谁小区纠纷物业不管可以找法院解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由第三人调解,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4.投诉,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5.提起诉讼,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二、小区业主的权利有哪些小区业主的权利有:1.依照法律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2023-06-05
    309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事纠纷纠纷应由谁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正式批复前,一律暂由事业单位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聘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争议要到用工单位处理吗?劳动争议不是必须要到用工当地去处理的。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争议管辖权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关于劳动争议管辖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双方当事人向两地仲裁委员会同时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经过仲裁程序申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
    2023-03-21
    286人看过
  • 物管告业主法官解纠纷
    “从2006年11月到2008年11月,9户业主以种种借口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本体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他们置之不理。”深圳某物业公司认为,9户业主的行为已影响了该公司的管理工作,为此,他们将9户业主告上法庭。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张泽,在审理深圳某物业公司起诉王某等9户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这9宗案件时,凭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充分把握案情和当事人心理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通过一起案件的调解,力促其他8起案件以当事人私下和解、原告撤回起诉的方式结案,彻底消除了矛盾,解决了纠纷。小区管理不善业主拒不缴费收到深圳某物业公司起诉王某等9户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这9宗案子的时候,正赶上2008年年底清案。于是,张泽法官嘱咐助理尽快送达、尽快排期开庭。助理送达的过程挺顺利,谁知,送达的第二天,王某等9个被告就一起来到法院找张泽法官反映问题。见到张泽法官,王某等人情绪十分激动,你一言
    2023-04-22
    163人看过
  •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由谁管辖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和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有所不同,从管辖权法院的级别上来说,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上来说,则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即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商业秘密的民事侵权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涉及因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则要注意对案件本身的性质加以区分。对于仅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管辖规定,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商业秘密侵权管辖法院有级别要求的,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侵害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立
    2023-03-03
    478人看过
  • 业主应怎样避免物业管理纠纷
    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②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③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④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田中圣)
    2023-06-10
    123人看过
  • 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派出所管吗?
    公安交警和派出所接警后,不得推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照各自的法定职权积极履职,依法协同处置,避免事态扩大,防止出现交通瘫痪和群体性事件。物业机构只能对堵小区大门行为进行劝阻,不能强制。劝阻无效的,接警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和派出所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汽车堵小区大门的违法行为迅速进行处置,以避免事态扩大酿成刑事事件。实践中,业主用汽车堵小区大门的警情并不鲜见,交警和派出所往往各执一词,派出所也往往难以快速有效处置,成为基层公安机关较难处置的警情之一。接到此类警情,公安交警和派出所应当依法协同处置,迅速控制事态。一、物业机构无法定处置公权小区大门属于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是供不特定多数人进出、停留、使用的场所,而小区大门是虽供相对特定的居民进出使用,但仍然属于公共场所秩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小区不断涌现,当前很多居民小区的人群聚集量远远超过一些车站、公园、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小区大门连接着小区
    2023-06-28
    409人看过
  • 谁来管辖网络购物纠纷
    网络购物的普及,便利了生活,但是也带来了不少网络购物纠纷。网购中,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也规定了发生诉讼的管辖权。网商在提供购物平台时,为便利自己,往往会将管辖事项写进服务条款中,但是由于大多数购物者并未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导致常常忽略了纠纷管辖地。根据法律规定,网上购物管辖地为买受人所在地或者收货地。发生纠纷时,购物者可以在自己收货所在地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海关查没品”?警惕网络购物诈骗近来,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些公司虚设购物网站骗取消费者钱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有关网络购物诈骗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其一,通过“换脸”的手段来达到继续欺诈消费者的目的。一些虚假购物网站使用一、两个月后,马上更换了新网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也全都改变了,只有网页上所有骗人的内容一成不变。原来汇款购物的消费者当然无法找到它了。其二,以“超低
    2023-06-30
    363人看过
  • 小区业主之间纠纷谁来管
    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一、邻居占用公共区域应该怎么处理邻居占用公共区域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处理。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强占公共楼道就是侵犯相邻业主的权益,具体怎么处理可以参考以下几种:1、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2、如邻居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3、如小区无物业或物业处理无效果,可向业委会投诉反馈,要
    2023-03-29
    31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关于物业纠纷是否具有管辖权?
    公安机关关于物业纠纷是没有管辖权的,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一、关于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
    2023-06-27
    271人看过
  • 作为小区业主夫妻纠纷物业管不管
    夫妻纠纷不属于物业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一、夫妻纠纷起诉处理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2-21
    496人看过
  • 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该不该管
    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一、因开发遗留问题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不可以。开发商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法律问题,业主应当与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业主拒交物业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发生物业纠纷怎么办《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二、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
    2023-02-10
    476人看过
  • 业主要求物管赔偿引纠纷
    电动车停在公寓过道电瓶失窃物管:没交停车费我们不负责保管电动车停放在公寓过道上,距离保安值勤点也不远,没想到还是被小偷推到不远处拎走了电动车的电瓶。到底是物管的责任还是该车主自己负责,双方争执不下。电动车电瓶被偷车主找物管讨说法车主袁先生是昆明汇都国际公寓的业主,9月刚搬进来。据他介绍,入住时曾向物管咨询电动车停在何处,物管称车库尚未完善,如有特殊情况可将车停在保安值勤点门口,有保安昼夜值班。3日晚上,袁先生将价值2800余元的电动车停在保安值勤点的过道上,当时有3名保安在上班。第二天上午10点30分许,袁先生发现车不见了。保安说,早上8点就没见过车。袁先生四处寻找,在距过道20余米的巷道上找到了车,但价值700余元的电瓶被偷,报警器也失灵了。昨日,记者赶到事发地点,发现电动车停放处距保安值勤点不到10米远,且不存在拐弯,仍有电动车停在过道上。袁先生说,他的车停在这里快1个月了,在这里停车
    2023-06-10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2022年业主和物业纠纷找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9
      1、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2、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物业和业主应对业主的物业纠纷有哪些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5
      1、前期物业和业主产生的纠纷处理方法有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 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 物业纠纷管辖依据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民事纠纷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
    • 物业费纠纷管辖权异议适用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可以适用管辖权异议。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由法官裁判。为了更好理解,以一个案例为例:。
    • 物业纠纷法院管辖有哪些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1、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 2、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