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7:41:55 235 人看过

有些公司为了尽量减轻财务负担,招聘员工时将薪金定的很低,但仍有些急需工作的人会参加。不过,一旦加入到这种公司,发现干的活不轻松,但工资实在太低,就会想要主动辞职。这种时候打算离职的,虽然是主动离职,但是员工可以依据具体发的工资,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公司是否违规,如果公司违规的,那么照样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地,公司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实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此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在法律上可以依照下面的情形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因此,公司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公司标准的,属于违规行为,可以依法离职并要求离职补偿金。这个补偿金的标准,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因为是员工主动要去离职的,所以有些公司会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时候如果在找公司协商解决无济于事的话,那么建议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去申请仲裁的时候首先需要准备下面的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费用60元;

3、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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