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时间时,对交付土地日期的理解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4种方式: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日期;二、颁发《国有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的日期;三、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日期;四、颁发《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上市公司分红的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每个公司要分红的时候都会有信息公布,股权登记日的时候只要持有该股票就可以分到红利。股权登记日您可以在软件系统输入股票代码后按F10就可以查到该只股票的送股时间。目前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目前都尚未被公告出来。方案进度仍在董事会预案中,一般是需要一个月的过程。
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请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或以后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该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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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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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付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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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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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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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30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中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率,每2-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征地补偿标准已经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未及时调整的,不得通过土地使用审查。各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进行定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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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的时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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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如何确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4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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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如何确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订立电子合同,根据标的物不同以及采用的交付方式不同,其具体的交付时间也不同,具体的是: (1)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2)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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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房子的交付时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1交付房屋时间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