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没有权力索要工资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2:49:58 435 人看过

一、员工有没有权力索要工资条

员工有没有权力索要工资条。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条,双方因此产生劳动争议的,工资条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没发员工可以罢工

工资没发员工可以罢工,但是这样不利于劳动者维权。建议提出辞职,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企业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工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工资没发员工可以罢工

工资没发员工可以罢工,但是这样不利于劳动者维权。建议提出辞职,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企业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工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n(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n(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n(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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