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租赁期满后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0:55:35 278 人看过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一、融资租赁物坏了由谁承担损失

融资租赁物损坏了的情况如果是在租赁物交付后一般是由承租人承担损失,如果是在交付前那就由出租人承担损失。《民法典》相关规定是,在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二、不成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不成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出租人资格不合法,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5、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权利。

三、民法典里面的租赁的长期租赁合同是否是一年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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