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1:22:37 157 人看过

一、苏州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苏州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苏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苏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苏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是不收费的。二、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2023-05-13
    152人看过
  • 徐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徐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徐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的受理条件1、连续缴存3个月及以上,在工作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内无自有住房,有租房居住的行为的。2、本人及配偶已领取公积金龙卡且已激活;3、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①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②为他人提供担保未解除的;③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三.徐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的设定依据【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2023-05-13
    77人看过
  • 泰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泰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泰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外地户籍户口簿或者本市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三、泰州购房提取公积金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
    2023-05-13
    95人看过
  • 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无费用。二、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
    2023-05-13
    287人看过
  •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办理要件提取类型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出境定居提取要件原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现准备迁移到大市范围外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与外地(不含苏州大市范围)单位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4、外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外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外地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本地居住证(含暂住证)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4、与所在单
    2023-05-05
    413人看过
  •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规定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以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一、苏州公积金提取程序是怎样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
    2023-03-25
    45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前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12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苏州公积金提取: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
    •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7
      为规范提取审核操作,将提取审核事项分类如下: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
    • 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审核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3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
    • 苏州的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8
      按照国家规定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以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