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6:25:12 442 人看过

微信原创文章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

编曲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编曲,对应英文为arrange(意为安排、排列、整理),是指以既有旋律为基础,利用各种方法形成复杂的多声部主调音乐的表达的过程。简单地说,编曲工作是调配一首歌的精神、风格、特点及决定乐器搭配的种类。编曲学是20世纪以来在欧美音乐研究中从配器法等作曲理论中逐渐分离出来的一门交缘性新学科,作为与传统作曲技术理论相关的交缘性新学科,它与传统作曲技术理论之配器既存在一定的区别,也具有紧密的联系。编曲是对音乐如何表现、以何种方式表达的创作,属作曲(compose)中的重要创作环节,音乐最终的表现形式基本决定于编曲过程。现代编曲技术是将作曲与音乐制作相结合的现代化音乐创作技术。随着音乐的数字化,编曲逐渐衍生出了编曲软件音源插件效果器合成器频段控制器自动化等作曲中原本不存在的概念,将这些音乐制作概念融入到作曲中,给作曲者提供了更多的音乐想法和音乐可能性,使编曲具有了其独特的含义。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编曲和作曲的关系,更像是包装和被包装的关系,俗话说人靠衣裳佛靠金装,不同的编曲,会使同样的一首旋律具备不同的表达意境和艺术效果。例如,《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这首旋律在音乐史上有这样的评价:如果没听过,你相当于少活了1/4。在网上搜索一下,就会发现,这段脍炙人口的旋律有钢琴版、小提琴版、交响乐版、八音盒版、民乐版等不下数十个版本,显然,同样一首歌,不同的编曲,就会有完全不同的艺术效果。

商业娱乐流行歌曲中,作曲者和编曲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因为很多歌曲创作者只有对旋律的灵感和体悟,却并没有相关的编曲技术。而编曲者则拥有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对于怎样体现这个旋律有着更多的技巧。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仅包含词曲的初级音乐作品是无法被消费的,很多情况下,需要编曲来给音乐作品包装定位,打造出丰富立体、风格多变的音乐产品。从专业方面来说,编曲不但要从乐器、音色搭配的角度对乐曲进行编配,而且要用电脑及软硬件实现音响效果的制作,因此,这是一项兼具艺术性和技术性的工作。

编曲者地位尚未得到承认

从我国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编曲者的智力成果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并未得到承认。例如,在李丽霞诉李刚、陈红、蔡国庆侵犯邻接权、录音制作合同纠纷案一审中,法院对编曲作出了这样的解读:本案所涉的歌曲编曲并无具体的编曲曲谱,它的劳动表现为配置乐器、与伴奏等人员交流、加诸电脑编程等,编曲劳动需借助于演奏、演唱并最终由录音及后期制作固定下来。不可否认,经过编配、演奏、演唱、录音等诸项劳动所形成的活的音乐与原乐谱形式的音乐作品并不完全相同,构成了一种演绎。但是离开了乐器的演奏(或者电脑编程)及其他因素的配合,编曲的劳动无法独立表达,因此一般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编曲权。由于本案诉争伴奏带的编曲曲谱只是对原曲进行了乐器配置、声部分工、组合,并没有改变《常来常往》乐曲作品的基本旋律。该编曲过程仅是一种劳务性质的工作,编曲目的是为了将《常来常往》乐曲作品转化为录音制品,故其劳务成果之一即编曲曲谱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不能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编曲享有演绎权或邻接权

笔者认为,严格考察编曲的性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于具有独创性表达效果的编曲作品,应当承认其为原有音乐作品的演绎作品;或者至少应当给予编曲者邻接权即编曲者权,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说作曲的劳动是画出了一幅完整的人物素描,编曲的劳动就是对画面各部分进行上色、明暗表达等后期修饰,使作品的艺术表达更为饱满、多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外学界也将编曲看成是一种对音乐作品的再创作(thereworkingofamsicalcomposition,参见《thenewgrovedictionaryofmsicandmsicians》)或者改编(参见《thenewgrovedictionaryofjazz》)。显然,编曲的这种含义使得具有足够独创性的编曲成果完全符合著作权法上演绎作品的概念。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的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新表达而形成的作品。构成演绎作品,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利用了已有作品的表达。如果没有利用已有作品的表达,或者只是利用了已有作品的思想,则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演绎。第二个条件是包含有演绎者的创作。在利用他人表达的基础上,演绎者进行了再创作,演绎的结果和已有作品相比具有独创性,符合作品的要求。如果仅仅利用了已有作品的表达,但是没有演绎者的创作,没有形成新的作品,也不构成演绎作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借鉴了已有作品的表达,演绎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通常要高于已有作品。在这一问题上,美国法院通过gracen案和snyder案分别确立了实质性区别标准和可区别性变化标准,明确了演绎作品必须要有区别于原有作品的实质变化,才能受到版权的保护。因此,对于一些技巧高妙,明显实现了较大效果改善的编曲劳动所产生的智力成果,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音乐作品的演绎作品进行保护。

对于编曲者权益的保护,除了演绎权的承认,也有其他的选择。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演绎和表演之间,编曲更像是对音乐作品的纸面表演,即通过组织乐器和落实各声部实现对同一首音乐作品的不同表演效果。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具有合理性。如果赞同这种观点,相应地,就需要给编曲者在法律上配置相应的邻接权。

邻接权是指著作权之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又与作品密切相关的客体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和出版者权。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键是考察其客体独创性的高度。著作权的客体是指符合独创性要求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则是未达到独创性要求不能构成作品的特定智力成果。邻接权产生的目的是保护那些独创性程度不高,但又与作品有一定联系的劳动成果。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司法实践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涉及文化产品的新型案件。从故宫博物院诉北京天禄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案,再到中华书局诉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案,种种事实表明,类似古文点校、古画临摹等文化作品,难以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在权利类型上又不合乎现行法律关于邻接权的范围。在此背景下,邻接权的客体范围亟待扩充。同样地,受限于表演者权的既有定义(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编曲者难以归入表演者权,在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修订之际,笔者认为,应当将编曲者权纳入邻接权的保护范围。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微信原创文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出了包括书面作品在内的八种受保护作品,但没有区分作品的载体。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共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官方账号,商家可以在微信平台上实现与特定文本、图片、语音群组的全方位沟通和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P>剽窃和非法转运构成微信公众号的著作权侵权。著作权包括两个方面: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格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篡改、窃取著作权人的作品。侵犯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书面作品以自己的名义或匿名方式传播到互联网上,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也侵犯了权利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p>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法保护规章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
    2023-05-07
    362人看过
  • 微信原创文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出了包括书面作品在内的八种受保护作品,但没有区分作品的载体。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共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官方账号,商家可以在微信平台上实现与特定文本、图片、语音群组的全方位沟通和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p>著作权侵权表现在许多方面,但它有一个相对固定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著作权需要违法。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即使存在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从事的活动是否侵犯著作权人的利益或者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这就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损害的事实。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没有法律上的责任理由,侵权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23-05-07
    431人看过
  • 微信原创文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出了包括书面作品在内的八种受保护作品,但没有区分作品的载体。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共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官方账号,商家可以在微信平台上实现与特定文本、图片、语音群组的全方位沟通和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P>剽窃和非法转运构成微信公众号的著作权侵权。著作权包括两个方面: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格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篡改、窃取著作权人的作品。侵犯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书面作品以自己的名义或匿名方式传播到互联网上,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也侵犯了权利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p>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法保护规章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原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1、原创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可以保护原创作品。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作者和其他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保护主体、保护客体、保护内容、保护期限和侵权的法律责任,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公民作品的出版权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生命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a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但未发表,a于2000年10月1日死亡的,其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自1980年3月4日起至2050年12月31日止,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外,出版权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一般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作品首次出版
    2023-05-07
    232人看过
  • 创意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创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作品的著作权。所谓创意,即创作的意图,是指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属于思想观念的范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上述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法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
    2023-06-13
    269人看过
  • 创意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创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作品的著作权。一、名字版权在哪儿注册?我国《著作权法》(也称版权法)规定,版权法保护对象为作品,即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由简单的几个文字组成的书名一般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即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司法判例中也不认可书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当中的作品包括艺术工艺品,模型作品。因此,只要你独立设计创作的艺术品(具有艺术美感)可以获得版权法的保护。至于你说的非艺术品则应当具体作分析,如果这个非艺术物品具有一定美感且有工业上的用途,则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假如你想到一个好的店名,不可以仅仅以这样的几个文字而享有版权的,另外也不可以申请商标保护(因为商标核准注册的前提是,商标已在某类产品为服务中被实际使用
    2023-03-26
    44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创意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作品的著作权。所谓创意,即创作的意图,是指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属于思想观念的范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
    • 创意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创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作品的著作权。所谓创意,即创作的意图,是指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属于思想观念的范畴。
    • 创意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创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作品的著作权。所谓创意,即创作的意图,是指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属于思想观念的范畴。
    • 期刊文章受著作权保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报刊将作者的文章公开发表后,文章作者享有获得报酬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报刊社对于由其汇编而成的汇编作品,根据不同的情况享有著作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报刊社仅对其汇编作品整体享有权利,报刊中发表的单个作品均单独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报刊社不能侵犯。
    • 创作思路受到著作权保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创作思路是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的。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