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制定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要约收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6:22:17 363 人看过

要约收购指的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被收购上市公司作出确认的意思表示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类型有:部分自愿、全面要约等。

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并购?

企业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会面临并购: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比例达到30%;

2、上述情形下的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

《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和定义具体都是什么

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股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称为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

种类:

1、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

2、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

3、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

三、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与联系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有:交易场地不同;股份限制不同;收购态度不同;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收购性质不同。联系有:要约收购只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能通过证券交易所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异同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要约收购有什么意义
    要约收购的操作:如果要约批复通过,可以进入要约程序。公告要约开启,就可以进行申报了。申报方法很简单,就和买卖股票区别不大,在软件界面中找到“申报要约”选项输入你要申报的股份数量,当然,也可点“解除要约”取消。要约收购的特殊性:就本质而言,要约收购也是一种证券交易行为,但其与一般证券交易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1)交易双方的不平等性。证券交易的购买方,即发出要约的收购者一般是一个有备而来的公司,而收到要约的目标公司股东,通常是处于分散状态下的中、小股东,事先他们对收购的来临一无所知、毫无防备。(2)收购目的的特殊性。要约收购的目的并不是通过转售公司的股票牟利,而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相对多数的股份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单纯出于投资的目的,从所负担的风险和成本而言都是不合理的。所以,要约收购是组建企业集团或公司兼并的重要手段。(3)价格优厚。为保证收购目的的完成,收购人通常提供的收购价格远远高
    2023-03-08
    124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主要内容以及要约收购失败
    一、要约收购失败的法律规制:要约收购失败一般来说是指收购要约期满,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0%,法律对收购失败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收购失败者有义务返还受要约人已承诺售出的股票,承诺人有权撤销承诺。2、禁止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再次发起收购。收购失败说明收购人资金不足缺乏实力,或表明了目标公司股东对收购者的不信任,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发起收购。二、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
    2023-03-16
    417人看过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
    一、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收购要约的期间是指要约的有效期限。根据《股票条例》第49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有效时间从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但对最长要约期间没有规定。《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二、收购要约的相关事项(一)收购要约的特点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力8、在收购股票之前或同时发表收购计划公开声明(二)收购要约的内容根据中国第82条的规定,包括:①收购人的名称、住所;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③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④收购目的;⑤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⑥收购的期限、收
    2023-04-15
    452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内容是什么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发出收购公告,只有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得到确认后,才能进行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向所有股东公开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是上市公司所有合法发行的股份要约收购的内容1。投标报价。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自由定价和价格合法化。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没有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收购人提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综合要约,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经豁免提出综合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购买价款以合法可转让证券支付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生效
    强制性要约收购是通过强制性收购要约进行的,随着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生效而开始,随着强制性收购要约期限届满而结束。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生效,国外立法例大致分为两种:(1)注册制。包括英国、日本等证券市场发达、监管严格的国家,香港特区也是采用这种立法例。注册制程序简单,只对强制性收购要约作形式审查,而不作实质性要求,减少了主管机关对证券市场的干预,减轻了主管机关的工作压力,效率较高。(2)核准制。包括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如台湾证券交易法第43条规定:公开收购要约非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为之,并在公开收购要约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对核准的实质条件作了规定。核准制程序复杂,效率较低,但可避免不符合要求的要约公告。我国《证券法》对收购要约的生效作了灵活的规定。根据该法第83条,收购人在公告其收购要约前,必须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如果15日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没有作出禁止或提出修改要求,则要约可在1
    2023-06-09
    121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之处以及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概念
    一、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之处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之处如下:一是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二是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三是收购态度不同。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协议收购方大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二、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概念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概念如下:要
    2023-06-19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方式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
    •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对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二条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的所有股东。
    • 强制要约收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3
      根据我国《》第88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证券法》第八十八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种类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会被收购该公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行为。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
    • 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的区别,如何区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证券法》虽然未对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所收购的股份类型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现时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的股份一般是可流通的普通股,而协议收购的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