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水泥地拆迁赔偿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04:31 182 人看过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就其依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的受偿标准应当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并不因被征收人只依法享有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而降低,评估机构在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时应当将空地、院落的评估结果依法登记在内。

西安拆迁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

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标准,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称年产值)计算。征用耕地按年产值四至六倍补偿;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年产值二至三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其相邻耕地标准的50%补偿。

被征用土地年产值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第十六条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二亩以上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三倍;

(二)人均占有耕地一亩以上二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五倍;

(三)人均占有耕地五分以上一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七倍;

(四)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八倍;

(五)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十倍。

第十七条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被安置的村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地年产值的二十倍。

第十八条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必须经同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当季产值的50%补偿;在生长期的,按当季产值的70%补偿;在成熟期的,按当季产值补偿。

第十九条被征用土地是整片林地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被征用土地上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为:幼龄树,按栽种投资的二至五倍补偿;中龄、成熟树木,以出材量按国家规定价格补偿;有收益的经济树木,按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

第二十条农田水利设施中的不动产按重置价补偿;已报废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被征土地上的坟墓,由统一征地机构以公告形式通知坟主在限期内迁移,并向坟主支付迁葬费;逾期未迁的,按无主坟处理。

第二十二条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种植的作物、树木和兴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多余劳动力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险,不得分给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或者占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拆迁补偿问题
    根据浏政发〔2008〕12号文件要求,结合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的实际情况,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拆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补偿、补助:1、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按浏政发〔2008〕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建设用地补助费用和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室内、室外生产设施不能搬迁的,按照红线用地面积50元/包干补偿,搅拌站内的水泥坪和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以及其他设施不再计算补偿;可以搬迁的设备和设施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补偿。2、没有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按照土地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内的所有设备和设施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补偿、补助;水泥道路按照规定的标准补偿。3、经依法批准的临时建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照建筑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包干补偿,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重置价格的80%;实行包干补偿后,其装饰装修及设施和购房补助费、过渡费、搬迁费和抢搭、抢建的建
    2023-08-06
    164人看过
  • 拆水泥房子国家有补偿吗
    1、房屋进行拆迁的,水泥地面是计算房屋价值补偿项目中的,而房屋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2024-05-04
    144人看过
  • 水泥厂停产规定通知
    日前,陕西省水泥协会文件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年陕西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称,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化解陕西省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要求,以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陕西省水泥企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陕工信发〔2016〕398号)对陕西省2016—202O年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具体安排。睢某某诉安阳县黄口水泥厂、被告崔某某水泥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原告睢某某(睢某珍),女,1968年元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朱某某,濮阳市华龙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安阳县黄口水泥厂。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水泥厂厂长。委托代理人李某生,男,1962年生委托代理人张某某
    2023-07-21
    228人看过
  • 有产权的地下室拆迁怎么赔偿?
    一、有产权的地下室拆迁怎么赔偿?1、有产权的地下室拆迁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地下室里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等。对地下室进行拆迁,是需要支付补偿款的,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地下室里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与本地的经济水平有关,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由拆迁者和被拆迁人协商决定。2、地下室被拆迁,可以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也可以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这一块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定位。二、征收土地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征收土地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2023-06-15
    407人看过
  • 老旧小区拆迁地下室怎么赔偿?
    一、老旧小区拆迁地下室怎么赔偿?对地下室进行拆迁,是需要支付补偿款的,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地下室里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与本地的经济水平有关,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由拆迁者和被拆迁人协商决定。是有补偿的,可以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可以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这一块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定位。二、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
    2024-01-10
    191人看过
  • 水泥路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水泥路赔偿标准是什么?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
    2024-02-04
    219人看过
  • 地下室拆迁征地有补偿吗
    是有补偿的,可以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可以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这一块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定位。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二)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三)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
    2023-02-21
    25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地下室如何赔?
    一、房屋拆迁地下室如何赔?1、被拆迁房屋地下室的补偿价格可以按照当初购买地下室的支付金额计算房子拆迁地下室一般是按购入价格进行补偿,或按室内单价的一半进行补偿。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范围。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2、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拆迁有户无房怎么安置?1、拆迁有户无房的安置方式为支付安置费只有户口没有房屋的话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和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没有房屋就没有相应补偿。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
    2024-01-13
    78人看过
  • 拆迁补偿外地户口如何赔偿
    一、拆迁补偿外地户口如何赔偿?拆迁补偿和户口无关,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如下: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有争议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
    2023-04-19
    429人看过
  • 如何补偿征地拆迁温室
    征地补偿标准
    温室的征地拆迁如何补偿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自治区、直辖市。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为解决征地过程中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机性较大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制定统一的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征地
    2023-05-31
    347人看过
  •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
    法律中有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必须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并且还要保证赔偿要到位。对此,我国作出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那么这其中究竟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
    2023-06-03
    339人看过
  • 拆迁房子地下室怎么赔了
    1、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2、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3、在宅基地上自建地下室可以成为不动产,但前提是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依法获得合法产权证明。如果没有获准,就属于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拆迁时一般是不赔偿的,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平方米至5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4-05-04
    81人看过
  • 苏州拆迁外地户口怎么赔偿
    一、苏州拆迁外地户口怎么赔偿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征
    2024-02-17
    392人看过
  • 水泥柱子大棚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塑料大棚属于地上附着物。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
    2023-02-13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水泥地面是否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6
      房屋进行拆迁的,水泥地面是计算房屋价值补偿项目中的,而房屋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拆迁安置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房子动迁外墙水泥是否给补偿水泥地面是否给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外墙按结构赔偿,水泥地面按面积赔偿,应当给钱。
    • 驻马店水泥厂拆迁补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0
      水泥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 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
    • 如何进行水泥厂拆迁的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19
      在水泥厂拆迁补偿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补偿方案会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土地的实际性质以及评估工厂的价值和损失情况而定。评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厂房土地的补偿。对于使用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厂房,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并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 2. 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以确定补偿金额。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
    • 因农村修水泥路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