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错免责合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8:11:22 162 人看过

工伤免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具有法律强制性,而免责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员工发生工伤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伤实行无过错责任,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应享受工伤待遇。实践中,职工构成工伤,如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具体用人单位会有以下影响:

1、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仍应自行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虽然报工伤对公司确实会有上述经济利益的影响,但及时为员工报工伤,或者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责任等,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切勿为逃避赔偿责任而违法侵害工伤职工的相关权益。

二、工伤老板怎么赔偿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老板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三、受了工伤要怎么赔偿?

如果受了工伤,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职工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费用及赔偿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过错责任的划分标准
    合同无效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下:1、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有过错;2、造成合同无效的具有过错。过错方需要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无效的租赁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无效的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视情况而定。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否返还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需要返还的。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023-06-21
    243人看过
  • 有偿合同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吗
    有偿合同一般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技术合同是有偿合同吗一般来说,技术合同是有偿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定义】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
    2023-08-02
    358人看过
  • 喝酒免责承诺书真的有用吗?律师:存在过错不免责
    一、喝酒免责承诺书真的有用吗?律师:存在过错不免责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二、承诺书是合同吗单方面的承诺不是合同,但经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合
    2023-06-07
    288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有效吗
    是有效的。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有明确说明才生效,没有明确说明不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法研[2000]5号)规定,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时,不仅要在保险单上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还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条款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中
    2023-08-07
    328人看过
  • 学校签的免责合同是有效的吗
    学校免责的合同,如果负责条款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合同中如何约定免责条款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
    2023-03-01
    134人看过
  • 加工免责合同可以用免责条款吗?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无效。一、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比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条款;(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的条款;(6)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格式条款的条款;(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的格式条款;(8)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条款;(9)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格式条款。二、合同条款的无效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
    2023-04-01
    4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劳动者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认定是否工伤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不承担主要以上交通事故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流程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
    2023-03-03
    373人看过
  • 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有效吗?
    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一般有效。但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的限制:1、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的责任;4、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条款制作人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二、哪一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合同中有以下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三、哪些情形可以视为无效的格式合
    2023-02-25
    397人看过
  • 工伤职工过错责任如何确定
    现行劳动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是否因过失或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但从民法的相关原则来看,有过错的劳动者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劳动法有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时,通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故意或重大过失;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并已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可以采取两种措施:1。经济补偿。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应当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为此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各种赔偿和赔偿不应计算在内;损害是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应当根据过失的严重程度、程度和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劳动者只有一般过失的,一般可以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5-10级残疾人和不构成残疾人。工伤职工
    2023-08-08
    368人看过
  • 合同没有产生过失责任合同有效吗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附随义务包括哪些义务(一)前合同义务当事人在为订立合同而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照顾、通知、告知、保密等义务。违反前合同义务构成缔约过失。(二)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以后,为了确保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义务。如雇用合同终止后,雇员对原单位的保密义务,单位为雇员开具任职证明的义务等。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告知、通知、保密等义务。例如: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85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
    2023-03-25
    316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免责协议有效吗,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加工承揽合同免责协议有效吗1、加工承揽合同的免责条款如果只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
    2023-06-16
    292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过错责任
    一、运输合同的过错责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属于承运人过错,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修订)》第十八条承运人的责任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50元:(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二、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二)保价运输的货物,
    2023-04-27
    71人看过
  • 他人过错与合同责任
    一、履行辅助人的过错与债务人的责任(一)问题的所在私法自治原则要求自己的社会生活关系由自己的意思决定。与此对应,过失责任原则则要求以仅对基于自己意思的行为负责为前提,亦即以自己责任原则(个人责任原则)为前提。在个人主义责任论的立场上,由于对他人的过失不负责任,在债务人为履行债务而使用他人-辅助人时,于辅助人的行为所生不履行场合,如果债务人对辅助人的选任监督做到了充分的注意,由于对债务人自身不能认定有故意、过失之过错,债务人便不负责任。对此,可以通过比较法及法制史的考察窥知。早在罗马法上,对于债务不履行即采过失责任,债务人仅就故意或过失负责,因此债务人亦仅就选任、指示或监督履行辅助人具有过失时始负责任,对此过失责任原则仅于若干特殊之债设有例外,如住宿主人除能证明损害之发生系由于不可抗力外,对受雇人保管财物之故意或过失应予负责。罗马法之原则影响及于1804年法国民法典及德国普通法,法国民法典关
    2023-06-08
    62人看过
  • 工伤赔偿有工伤免责的条款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么如果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其代理范围之内且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要件那么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要件为:(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
    2023-04-10
    17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工伤员工与工伤单位签订了免责合同有效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免责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可见,工伤免责合同无效,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 工伤免责合同有效么,应该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分析 工伤免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具有法律强制性,而免责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第三人过错责任免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24
      可否减免国家赔偿责任应分别以下几种情况而定: 1、对致害结果,第三人过错是直接原因,违法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是间接原因。一般是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而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不作为,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受损。该类案件处理应适用救济穷尽原则,即只有受害人向第三人无法求偿时或无法完全得到赔偿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2、对致害结果,违法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是直接原因,第三人过错是间接原因。 (1)行政赔偿中的第
    • 合同无效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无效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5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
    • 过错行为免责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适用于无过错责任时,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免责的情形具体包括: (1)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3)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