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9:32:47 298 人看过

《侵权法》分为两种情况来确认“幼儿园”和“学校”的责任。

一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我国民法规定的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其实是推定过错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只要是不足十岁的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和学校收到伤害,首先认定幼儿园和学校承担责任,除非其能证明尽到相应职责,没有任何过错方能免责。

第二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幼儿园和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举证责任亦是通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受害人进行举证。

对于教育、管理责任,我们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1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对于儿童的特殊要求:教具、教辅设备,玩具、活动器材,电器、电路设计等,对于学校或是幼儿园来说这些都有相关规定,应当完全符合规定标准。2特殊区域的管理。比如厨房、配电室等场所在没人时一定要上锁。3危险行为的防范和告知义务。4特定情形下的安全保障工作,比如召开运动会、大型游戏、户外活动等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做扎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幼儿园打伤别人幼儿园负担责任吗
    一、幼儿园打伤别人幼儿园负担责任吗幼儿园打伤别人幼儿园不一定负担责任。孩子在幼儿园内被其他孩子打伤的,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幼儿园安全事故有哪些1.幼儿游戏时受伤。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幼儿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说明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4.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体罚是指教
    2022-10-20
    64人看过
  • 幼儿在幼儿园打伤他人谁担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幼儿在幼儿园打伤他人谁担责幼儿在幼儿园打伤他人由施暴者监护人家长承担侵权民事法律责任,幼儿园疏于管理有过错者,应承担补充责任。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
    2023-04-30
    425人看过
  •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一般的自己怎么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受伤责任的承担情况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4-19
    61人看过
  • 学生未成年人发生人身伤害学校要负责任吗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一、孩子在托班时受伤了应该谁负责孩子在午托班受伤了,由午托班负责。午托班属于临时监护人,应当对孩子的安全承担监护义务,孩子在午托期间受伤,可以要求午托班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二、学生恐吓威胁老师的法律后果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6-28
    157人看过
  • 孩子上学期间受伤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
    2023-02-23
    183人看过
  •  幼儿园和学校分别承担哪些补充责任?
    该法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如果受到人身损害,责任归属问题。同时,如果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简而言之,该法条强调教育机构有责任保障学生安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如果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外的人身损害,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而如果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补充责任是什么?幼儿园补充责任是指在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对于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未能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幼儿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在幼儿园管理、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
    2024-01-28
    422人看过
  • 女童在幼儿园受伤缝7针,在幼儿园受伤谁的责任
    一、女童在幼儿园受伤缝7针今年4岁的小曦(化名),9月1日刚在昆明市西山区扬帆贝贝滇池卫城幼稚园入学。但在次日,年幼的她遭遇了一场隐私部位皮肤裂伤的意外,家长称孩子伤口处足足缝了7针,并且造成处女膜部分破裂。对于小曦当天遭遇的情况,园方称是孩子在玩滑梯时不慎摔伤,但家长方面对园方说法持怀疑态度。目前,当地警方及教育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官方称后续会发布相关通报。二、在幼儿园受伤谁的责任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2023-06-07
    128人看过
  • 在幼儿园摔倒了学校有责任吗
    一、在幼儿园摔倒了学校有责任吗在幼儿园摔倒了学校有责任。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学校应有赔偿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二、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幼儿园方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2.简要写明赔偿的事由;3.双方协商一致,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赔偿的数额、方式、赔偿款支付的期限等条款;4.双方签字盖章。三、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找什么部门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找政府相关部门。但要看受伤原因,受到伤害的程度,找相关部门。如被幼儿园老师打伤,伤的较重,可以依法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此事。如在幼儿园
    2022-11-07
    185人看过
  • 幼儿未达年龄玩滑梯受伤监护人承担责任
    2016年3月,未满3岁的孩子在爷爷陪伴下在小区里玩滑梯。孩子在前往攀登梯的平地上绊了下脚,摔倒时脑袋磕碰在攀登梯的金属台阶上,撞伤出血。经医院检查,其额头有一道3厘米长的伤口,缝了4针。孩子家长吴先生夫妇认为,该滑梯属于小区配备的游乐设施,攀登梯是金属材质,台阶边缘尖锐,物业公司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提供给业主使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2万余元。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事发时游乐设施完好无损,物业公司已经在游乐设施旁边张贴了安全提示,该设施仅适合3至12岁儿童使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对于该案,法官庭后解释称,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过错责任,本案中应由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官指出,该滑梯并非物业提供的游乐设施,作为物业管理单位,其职责
    2023-06-05
    352人看过
  • 学生逃课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担责吗?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2023-06-08
    484人看过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学校应有哪些责任
    一、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学校应有哪些责任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学校应有赔偿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二、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幼儿园方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2.简要写明赔偿的事由;3.双方协商一致,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赔偿的数额、方式、赔偿款支付的期限等条款;4.双方签字盖章。三、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
    2023-05-06
    214人看过
  • 受到校外人员人身损害时的责任如何分担
    教育机构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教育机构对在其机构内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中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一、人身损害侵权如何解决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
    2023-03-16
    391人看过
  • 监护人与幼儿园、学校责任的分担是怎样的
    一、监护人与幼儿园、学校责任的分担是怎样的1、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被监护人侵权的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2、民法典与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有关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变化:首先,前者,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者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前者针对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者将对象扩大到未成年人。最后,前者没有规定第三人对未成年人侵害的责任承担,后者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3、《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023-05-03
    250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二、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况有哪些?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2、产品质量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三、侵权行为分为哪几类?1、一般侵权行
    2024-01-1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学校、幼儿园、学生在教育机构中对未成年人造成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学校等教育机构对
    • 民法典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能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 学校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0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学校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如其过错行为侵害学生人身时,自然应当对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在校园内人身受到损害,学校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赔偿责任。最高法院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七条确定学校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学校如承担责任仍是承担侵权的责任,该类案件仍应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案件
    • 2022年小朋友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有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第一千二百条、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
    • 幼儿园对在幼儿园期间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6
      你可以要求赔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况且幼儿园的过错责任比学校要大的多,原因:幼儿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规定十周岁以下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幼儿园的孩子都是在此年龄段。幼儿对自己的行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