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法律上规定的监视居住的适用机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09:30:31 243 人看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监视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公安机关对居住进行监控。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逮捕条件。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逮捕条件。这项规定明确了监视居住作为逮捕替代措施的性质。

2、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具备。(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是唯一不能自理的抚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采取监控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在批准逮捕这个期间是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期间,如果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认为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的,是可以申请监视居住的。

具体的话是需要由相关机关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就会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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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1日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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