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清松故意杀人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22:10 236 人看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3)佛刑终字第77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蒋清松(绰号“兵头”),男,197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衡南市,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在湖南省衡南市硫市镇新桥村新塘吉组。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7月31日被羁押,同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清松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于2002年12月10日作出(2002)顺刑初字第135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蒋清松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并提审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7月31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蒋清松窜到顺德市容桂区华口晶华玻璃厂附近,拦住下班经过的其前女朋友樊某雁。被告人蒋清松以要被害人樊某雁讲清其二人的恋爱关系为借口将被害人樊某雁殴打。被害人樊某雁被打哭后,被告人蒋清松才停手,被害人樊某雁便回宿舍。后被告人蒋清松仍不甘心,遂搭摩托车到容桂区南泰楼二楼停车场等候被害人樊某雁。当被害人樊某雁回其宿舍经过该停车场时,被告人蒋清松将被害人樊某雁拦住,向被害人樊某雁的脸部打了两拳,并双手扼住被害人樊某雁的脖子欲致被害人樊某雁于死地,后被害人樊某雁嘴流鲜血,倒在地上。被告人蒋清松以为被害人樊某雁已死,即逃离现场,到顺德市公安局南环派出所投案,而被害人在蒋逃离现场后,则自行步行回家。经检验鉴定,被害人樊某雁符合被手掐颈致出现窒息征象,属轻伤。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破案经过及被告人蒋清松投案说明,证实被告人蒋清松于2002年7月31日晚上7时许,以为将被害人樊某雁扼死而到公安机关投案的经过;

2、被害人樊某雁的报案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于2002年7月31日下午6时许,在顺德市容桂区南泰楼二楼停车场,被被告人蒋清松殴打和掐颈致其倒地的事实;

3、被告人蒋清松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证实其想杀死被害人樊某雁,并于2002年7月31日下午6时许,在顺德市容桂区南泰楼二楼停车场,对被害人樊某雁殴打和掐颈,致被害人樊某雁嘴角流血、呼吸困难,倒在地上,认为被害人樊某雁已死亡才离去的事实;

4、被告人蒋清松对作案现场照片的辨认,证实其作案现场的位置概况;

5、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证实被害人樊某雁符合被手掐颈致出现窒息征象,属轻伤;

6、现场勘查记录,证实作案的现场位于顺德市容桂区南泰楼二楼停车场。

原判认为,被告人蒋清松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利,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另外,被告人蒋清松在检察机关和法庭上均拒不交代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条件。被告人蒋清松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蒋清松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被告人蒋清松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蒋清松以一审判决其不构成自首,于事实不符。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定性有误,量刑畸重,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上诉,请求本院撤销原判,对其从轻判处。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蒋清松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依据的证据经一审开庭质证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蒋清松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上诉人采取掐颈足以致人死亡的方式加害他人,且上诉人向公安机关投案时,交代其想杀死被害人樊某雁,此后在公安人员讯问时5次承认故意杀害被害人樊某雁,与被害人樊某雁关于上诉人当日想掐死她的陈述相吻合。上诉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上诉人虽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但在一审庭审中,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主观事实,对其犯罪动机的供述避重就轻。在影响案件的定性的重要事实情节上不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自首。原判鉴于上诉人故意杀人未遂已依法对上诉人作从轻判处。上诉人上所提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袁国才

代理审判员罗祥远

代理审判员蔡慕云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周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谢照宁故意杀人罪一案
    原公诉机关琼山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英娃,女,1949年10月出生于海南省琼山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住琼山市演丰镇演中村委会龙头村,农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00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00年7月25日被取保候审,2001年1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琼山市第一看守所。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梅玉,女,66岁,汉族,海南省琼山市人,住琼山市演丰镇龙头村,农民,系本案的被害人。琼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琼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林英娃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01年6月19日作出(2001)琼山刑初字第9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林英娃和原审附带民事原告人孙梅玉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1999年12月6日早上,被告人林英娃发现自家的竽头被人偷了,便在邻居家附近骂了几句:"一家人领1000多元,还偷别人的
    2023-06-11
    123人看过
  • 罗生良故意杀人、诈骗案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广汉刑初字第031号公诉机关广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生良,男,1968年2月2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广汉市人,住成都市青白江区华严镇团结南路268号,无业。因犯盗窃罪,1996年8月2日被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7年5月23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2003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汉市看守所。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以广检刑诉(2004)第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生良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于2004年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川出庭公诉,被告人罗生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庭审已审终结。经审理查明:1999年8月9日23时许,被告人罗生良伙同林依俊、向元兴、肖洪彬(均另案处理)在广汉市南兴镇韩道明夜啤酒摊喝酒时,因言语不
    2023-06-11
    183人看过
  • 汤少痒故意杀人、放火案
    被告人:汤少庠,男,1941年9月16日生,汉族,江苏省海门市人,小学文化,无业,1996年6月3日因故意杀人、放火被逮捕。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汤少庠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1996年6月2日晚,被告人汤少庠要其妻张凤珍陪同去上海治病,遭拒绝后,两人发生争吵。汤少庠即怀恨在心并产生杀人毁家之歹念。当晚11时30分许,汤少庠趁其妻睡觉之际,手持铁榔头对张凤珍头、面部猛击10余下,致张凤珍当场死亡。汤少庠又到儿子汤潜卧室,用铁榔头朝其头部、左小腿部猛击数下,致汤潜当场死亡。尔后,汤少庠将木块在自家厨房的煤气灶上点燃后逃离现场,致使邻居及自己家在内的7户人家的8间房屋和其他财产被烧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凤珍、汤潜均因头颅遭受外来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引起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汤少庠供
    2023-06-11
    104人看过
  •  故意杀人案件立案标准(2021年)
    故意杀人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是否实际被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就等同于构成故意杀人罪。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 意 杀 人 案 件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构 成 犯 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和第234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在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时,需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
    2023-10-04
    485人看过
  • 马加爵故意杀人案案情回顾
    为了生命的尊严——马加爵故意杀人案审判纪实2004年4月24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被告人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长刀文兵敲响手中的法槌,备受社会关注的马加爵案一审结束。校园噩梦“2004年2月13日至15日,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名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4名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公诉人4月22日庭审时的指控再次把人们带回春城2月那段阴郁的记忆。春城2月,云南大学新学期的生活刚刚开始,就被一桩惊天血案打断了。2月23日中午,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同学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了宿舍内一个衣柜被一把梅花牌小锁锁着,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于是向学校宿管科值班人员报告。柜锁撬开后,露出一只人脚,校方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110报警。公安机关在这个宿舍4个储物柜内分
    2023-06-11
    116人看过
  • 高更朝故意杀人一案
    公诉机关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高更朝,男。2009年4月29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被逮捕。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登检刑诉[2009]3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更朝犯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6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惠敏、司玉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杨小妮及被告人高更朝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14日8时许,被告人高更朝在登封市日眕街西十三巷2号其妻杨××的租房处,因教唆杨××信奉“全能神”邪教遭拒绝而欲离家出走,被杨××阻拦并报警,被告人高更朝遂从厨房内拿起一把菜刀,叫喊“我砍死你,今天咱两个都不活了”,并朝杨××头部猛砍,被杨××躲过,菜刀也被房东李××夺下。被告人高更朝又先后拿起锤子、剪刀向杨××砸去,杨××也相继躲过。后被告人高更朝
    2023-06-11
    466人看过
  • 李东红故意杀人一案
    公诉机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东红,女,1969年2月25日出生。2008年11月1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平卫检刑诉(2009)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东红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晓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东红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初,被告人李东红离婚后与赵某某相识并同居,后二人感情产生矛盾分手。2008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东红为报复杀死赵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10余升汽油到平顶山市卫东区黄楝树鼎立小区楼下赵某某租赁的房屋处,将汽油从门缝倒进屋内后用打火机点燃,引起大火将当晚临时居住屋内的赵某某之子赵某欣和其同学苏某某、李某某烧伤。经法医鉴
    2023-06-11
    345人看过
  • 故意杀人杀死了案会不会判死刑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上限是死刑。因此,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会判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8、因歼情杀人的;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15、杀死孕妇的;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
    2023-03-07
    258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罚的情形
    一、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应当立案。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二、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罚的情形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2023-05-03
    239人看过
  • 苏庆军故意杀人罪一案
    原公诉机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国山,男,1970年8月25日出生于海南省万宁市,黎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万宁市北大镇大崛村委会大崛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2004年11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万宁市看守所。辩护人陈朝艳,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汉川,又名黄国川,男,1972年11月20日出生于海南省万宁市,黎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万宁市北大镇大崛村委会大崛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2004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万宁市看守所。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冯书瑞,男,195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万宁市北大镇联群村委会禄马墟,系禄马橡胶厂厂长。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书文,又名林斯文,男,1974年3月4日出生,汉族,工人,住万宁市东兴农场军民一队。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家海
    2023-06-11
    458人看过
  • 故意杀人案件申请死刑
    故意杀人案件的死刑适用: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恶劣。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只有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恶劣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判死刑。故意杀人案件中提刀追砍未遂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刑法》第
    2023-07-26
    119人看过
  • 故意投毒杀人刑法故意杀人罪
    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如行为人为杀害被害人而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饮用水的公用水井中,就构成投毒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
    2023-06-03
    206人看过
  • 被告人岳宗臣故意杀人案
    公诉机关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岳宗臣,男,1955年10月26日出生。指定辩护人郭丽红,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律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濮检刑诉(2009)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岳宗臣犯故意杀人罪,于二00九年六月八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石广、胡善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岳宗臣及其辩护人郭丽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1月22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岳宗臣臆想其三叔岳XX对其进行加害,在范县颜村铺乡刘郎庄村其家门口胡同内持抓镢击打岳XX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又追赶岳XX儿媳孙XX及孙子岳XX,追至邻居岳XX家院中持抓镢击打孙XX和岳XX头部,致其二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岳XX、孙XX、岳XX系他人用金属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岳宗臣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辩护人郭丽红辩护称被告人
    2023-06-11
    136人看过
  • 四川再现杀妻案,故意杀人如何量刑
    一、四川再现杀妻案,案件经过2020年7月20日,安x警方接到一屈姓男子报警,称其妻子于7月19日失踪。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报案人屈某某(男,30岁,四川省安x县人,现居住在安x县岳xx某小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5日,警方将屈某某控制。经审查,嫌疑人屈某某如实供述了2020年7月19日凌晨,趁妻子方某某(女,27岁,云南省xx市人,现居住在安x县岳xx某小区)熟睡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二、故意杀人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
    2023-02-2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
    • 德寻衅滋事案中李清岩的故意杀人构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李清岩醒悟后发现了刘铭轩的所有秘密包括他杀人萃取别人记忆获取暴利的丑恶勾当而刘铭轩对李清岩的觉醒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小菲做恶梦的那个早晨李清岩天真的去和刘铭轩算账结果一去不归林霏雨在刘铭轩的控制下帮他杀了很多人李清岩的出现虽然唤醒了她的部分记忆但对于从前她还是模糊而她的彻底清醒是在李清岩被杀之后小菲那天早晨的恶梦并不是空来风是刘铭轩不断地在给林霏雨灌输的画面他要让林霏雨亲手杀死自己的爱人在李清岩和
    • 杀人案涉嫌故意杀人罪可以一审立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
      故意杀人案的一审会当庭宣判刑罚。对于故意杀人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充分的前提下,可以当庭宣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
    • 松原故意杀人罪委托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1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故意杀人案什么法定刑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7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