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如何构成非法拘禁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10:27:52 305 人看过

非法拘禁罪系指通过拘留、监禁或其他强制性手段,来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犯罪行为。

在债务追偿过程中,若讨债人员采取捆缚、隔离或限制行动的方式来限制欠债者的人身自由,并达到一定的时间长度,便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举例来说,将债务人强行拘留在某一特定空间内,禁止其离开,或者派遣专人全天候监视,限制其活动范围,使得债务人无法按照自身意愿进行自由活动。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构成该罪行的核心要素在于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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