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是否有效
只要能证明这是真实意愿,遗嘱的本身是有效的。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走出立遗嘱人财产范围,则对超出的部分无效。
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夫妻共同立自书遗嘱效力是什么
夫妻共同立自书遗嘱效力如下:
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
2、合立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以及特定家庭关系而作出的;
3、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具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预期财产立遗嘱是否有效
预期财产不属于当事人的财产,立遗嘱的,该部分无效。
遗嘱一般只能处分当事人现有的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预期财产订立遗嘱的,该部分属于无效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单方面立遗嘱有效吗
15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
398人看过
-
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遗嘱处分他人财产,遗嘱还有效吗
416人看过
-
丈夫立遗嘱分配共同财产有效力吗
188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中的夫妻可以立遗嘱吗
370人看过
-
私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
43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遗嘱可否处分共同财产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2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 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属于对方所有的那部分是无
-
代为立遗嘱的夫妻共有财产法律效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04没有法律效力在继承之前要先析产,把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以后,属于遗嘱订立者的那一份可以在遗嘱中进行处分,属于另一方的,他是无权处分的。如果在遗嘱当中处分了另一方的那一部分财产,那么这部分遗嘱应该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夫妻立遗嘱由一方代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法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0一方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无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其余分为遗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遗嘱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能分割?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8对于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我有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
-
遗嘱能否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1-17王某于2002年1月29日书写遗嘱一份,表明自己去世后将以其名义所购22万元股份留给其女儿王娟继承,不久便因病于2002年2月死亡。同年12月,王某的父亲去世,其母王葛氏于2003年4月28日将王某之妻李某告上法院,要求对王某所留遗产进行分割。经法院查明,王某生前与其妻共有财产为:股份22万元,价值5.5万元门面房一间,价值500元干洗设备一套。另有共同债务贷款5万元已由案外人赵某替还,但王某未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