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着手认定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16:44:50 408 人看过

对于盗窃犯罪行为的着手之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当涉案人员开始实施直接触及、掌控或者意图控制他人财物的行为之时,通常会被视为已经步入着手阶段。

以举例说明,当某位行为人主动伸手去取他人财物,或者采取撬锁等方式准备侵入存放财物的房间等行为,都可以被视为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盗窃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其是否真正进入着手阶段的关键因素在于,该行为是否已经超越了预备阶段,并且对所欲获取的财物形成了实质性的、紧迫的威胁与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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