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知识产权以有体无形的“知识”为客体,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在理论界也是存在较大争议。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是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与否、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法官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借助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对证据的判断,对被告实施的被控行为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
在对进行侵权认定时,应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并结合个案情况,着重审查以下几个因素:
1、审查被侵犯的权利是否有效。对权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是受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后,法官应当作的第一项工作,体现了知识产权的权利法定性审查,因为只有合法的权利才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审查某一行为是否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首先要对该种权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比如审查著作权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在保护期内,侵权行为发生时专利权是否有效,商标权是否合法存续等等。在实践中,这种审查简便易行,由此在审查的方式上,完全可以采取法官主动审查的方式。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违禁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涉及到作品的内容是否违禁时,被告往往不做这方面的抗辩,因为一旦认可定是违禁作品的,原告的诉请得不到支持,被告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原被告双方都可能回避这个问题,如果法官不采取主动审查的方式,就难以准确地认定整个法律关系;同样,在专利权、商标权等的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法官也要主动的对权利有效性进行审查。
除了审查原告权利的有效性以外,被诉的物或行为来源是否合法也属于审查的范畴。首先,知识产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律的限度内自由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权利人既可以自己行使权利,也可以通过授权、转让或继承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权利让渡给他人,他人再将该项权利投入生产、交换领域,以获取利益。如果被告能证明实施的是有合法来源权利的行为,依据法理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就不能视为是侵权行为。
第二,权利的行使除了在权利人主观意志支配下行使外,还存在权利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如果权利人为了一己利益考虑,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将该成果绝对垄断或不公开,将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法律对知识产权也作了一些限制,主要体现为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实施许可等限制;对专利权的先行实行、临时过境、非营利实施许可等限制。同时应当注意,商标权不存在上述权利限制问题。如果被告人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规定的这些行为,也可以认定是权利有合法来源的行为,而不被视为侵权。
2、审查被诉的物或行为与原告权利的构成要素是否相同或相似。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在做出相同或相似性的判断前,通常要对被控侵权物或行为与原告的权利对象进行比较,而对于那些比较复杂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的侵权案件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侵犯专利权、侵犯商业秘密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进行技术方面的对比时,一般要借助于专家或专业鉴定机构。
进行相同性判断。当两种情况的构成要素完全相同时,很好做出相同性判断,从而判定侵权成立。但是在只有部分相同的情况下,判断的难度就要大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要把相同的这一部分独立出来,审查是否具有独创性,能否作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进行保护,如果相同部分具有独创性,意味着可以构成知识产权的客体,同样可以认定具有相同性,判定侵权成立。
进行相似性判断。这类侵权行为的特点在于,它的构成要素中并没有创造性,而是将他人的智力成果稍加改动,作了某些非实质性的变化,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与他人的知识产权完全相同,为了掩人耳目地侵占他人的智力成果。作这种判断时,要依据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对于侵犯商标权,侵犯知名产品册名称、包装装潢,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侵犯商号权,侵犯著作权等类型的侵权案件,由于这类产品特征具有一定的直观性,一般以普通人的眼光标准做出判断;对于侵犯软件著作权、侵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比较专业的侵权案件中,应采用普通专业人员的判断标准。因为在这些案件中,侵权行为人把他人权利中的某些因素作了非创造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一般消费者看不出来,而该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自然联想到该侵权产品与原技术有实质相同的效果,如果两者相比没有实质的变化,应认定具有相似性,判定侵权行为成立。
-
知识产权有什么基本性质
228人看过
-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124人看过
-
生命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益
181人看过
-
关于知识产权一起来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40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好处是什么?知识产权的好处是什么
472人看过
-
知识产权是指什么权利?怎么认定是侵犯了知识产权
319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1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
-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什么?什么是知识产权专有性?急求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禁止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
-
知识产权是一种怎样的产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知识产权法
-
什么是知识产权,怎样区分知识产权是否享有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保护权利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互联网公司如:腾讯
-
知识产权出资的性质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0知识产权出资的性质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