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截留的征地款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8:41:59 121 人看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因此,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款被村委会相关人员或其他人员擅自截留侵占的,被征收人首先可以要求村务公开,看补偿款的分配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返还。对方拒不返还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或者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另外,被征收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村委会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因此,村委会确实可以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虽说村委会可以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但是具体可以提留多少,不是村委会可以决定的。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一般为10%-30%之间。

二、村委会的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9、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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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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