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4:12:11 400 人看过

一、税务稽查立案会抓人吗

税务稽查时间不能确定,可能较长。税务稽查局专门办理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不过法律没有赋予稽查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如果他们抓人就违法行为。当然,如果纳税人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税务稽查部门可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毕,证据充分的时候,检察院批准完逮捕,公安机关才可以抓人,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对有违法行为但后果轻微的、或情况紧急非当场处罚不可的等情形,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处罚。

使用简易程序时,税务人员应出示税务检查证,说明处罚理由,应允许被处罚者口头申明意见,并应填写有预定格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对于有些行政处罚需经税务机关领导批准,而在紧急情况下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请求审查批准的,在实施处罚后应补办有关手续。税务人员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及时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是依法人予20元以下的罚款;二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一般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违反行政法定义务的当事人决定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取证。一般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1、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并立案

当税务机关发现有行政违法行为时,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行为简单明了、事实清楚、违法后果轻微的,应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对于违法行为情节复杂、事实不清或未查出违法人的,应立即立案查处。

2、调查、取证、

税务机关在立案后,应当组织力量,查清违反税务行政法规行为的事实,收集有关证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税务案件的调查取证由税务机关的有关调查机构负责;案件调查结果的审查由各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审查机构负责。税务机关的调查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申辩意见,并对陈述、申辩情况进行记录或制作《陈述申辩笔录》。调查终结,应制作《调查报告》并及时连同所有案卷材料移交审查机构。

3、审理

审理是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的主要阶段。审理机构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理:调查机构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适用的处罚种类、依据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当事人陈述、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经听证的,当事人听证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等。

审查机构应当在自收到调查机构移交案卷之日起10日内(听证期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审查终结,制作《审理报告》并连同案卷材料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

4、裁决

裁决是税务机关根据违反税务行政义务人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违法后果,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违法人进行具体的处罚决定。审理终结,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对于确有应受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对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予以处罚。

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本机关负责人签批意见之日起三日内,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处罚决定书》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发。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否则,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得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

税务机关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的逾期不履行税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税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听证程序

税务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这就是所谓听证程序。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及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税务机关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听证应当依照下列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税务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昕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姓名及有关事项。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长期限。

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进行。听证由税务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代理。

4.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意见;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5.听证结束后,依法作出决定。

三、税务稽查是怎么构成的

稽查选案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稽查选案分为: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人工选案的基本方法是抽样。实施抽样又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在实行抽查选案时,一般都采用随机抽样法,它是按照概率规律抽取稽查对象的一种方法。

计算机选案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行业生产经营指标平均增长值分析、分行业财务比率分析、企业常用财务指标分析、流转税类选案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限制列支项目指标分析、进出口税收指标分析、税收管理指标分析等。

举报是税务机关发现案源最多的一种途径。

其他选案方法指:转办、交办等。

审理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对其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完毕的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实施、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稽查审理主要包括: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审理终结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

3.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4.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的规定处理。

强制执行

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提高,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后,被查对象一般都能自动履行税务机关做出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自动办理补报缴纳。逾期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税务稽查相关文章
  • 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办法
    (一)复查内容1.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2.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3.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4.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是否及时得当;5.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二)复查进行1.稽查局根据复查工作计划确定需要复查的税务稽查案件,组成复查组,并指定组长。稽查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基层税务稽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辖区内税务稽查案件实行交叉复查。复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查组根据复查对象和复查目标提出复查工作方案,经稽查局审批后实施。复查人员与复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稽查局在实施复查前应当向处理税务稽查案件的稽查局(简称案件原处理单位)下达复查通知。案件原处理单位应当配合复查组的工作,向复查组提供案卷及有关资料;应复查组的要求选派人员协助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必须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具体复查方法根据复查对象情况确定。实地
    2023-06-07
    472人看过
  • 企业税务自查后还会稽查吗
    企业税务,自查后还会稽查。企业最后需要办理注销清算,结清发票、结清税款后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凭借稽查报告来进行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此外税务异常一直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所以企业在纳税申报完以后一定要做好自查。一、查处偷税漏税的具体手段第一,举报。比如消费者在外就餐,向商家索要发票,但商家以各种名目理由不予以开具,消费者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就怀疑企业在税收上面可能有文章;另外就是财务在公司有不愉快的经历,离职之后举报公司的偷漏税行为;再者就是竞争对手甚至是合作伙伴,只要有发现企业有任何税收上面动手脚的蛛丝马迹,都向税务局举报。竞争对手举报等等,这个大家都懂不需要多说,这个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第二,查上下游企业的时候连带查出问题。比如现在税务局大力度查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连带就可以查到受票方
    2023-04-11
    291人看过
  • 税务专案稽查是什么
    何谓专案稽查,是指稽查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专案稽查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稽查对象特定,专案稽查的对象来源于确定的线索,具有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二是适用范围广,专案稽查适用于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办、转办以及其他所有涉嫌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简单明了的说专案稽查就是集中稽查力量专门对付一个涉税对象的关门捉贼式稽查,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则不然,其是针对广大范围内的涉税对象而制定的检查方式。专案稽查一般会集中税务精干力量查处,而且由于专案稽查受上级领导层面关注度高,一旦查处受阻,往往会由上级部门统筹指导重新组织办量介入查处,因此避免成为专案稽查对象是纳税人应当考虑的事情,首要的是遵纪纳税,按章纳税,立身先正,其次建设和谐型企业关系,避免内部举报,当然我这样说有违职业道德,但或许这也是不道德却合理的建议,
    2023-05-05
    310人看过
  • 税务稽查权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具有如下权限:(一)检查权根据《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检查:1、查账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2、场地检查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提供资料权。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权。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查证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只能检查单据,不能检查运输商品实物。6、银行存款账户查询权。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
    2023-05-03
    305人看过
  • 税务稽查职能与稽查权限
    一、税务稽查的四大职能税务稽查职能是指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具有的特定职权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体系中居于重要的位置,它的职能必须以反映税收职能为基本前提,充分体现依法治税的主导思想,达到规范纳税、征税双方行为,强化税收征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这些基本职能是统一、完整的体系,各种职能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其中任何一种职能都离不开群体职能而孤立存在,且每一种职能的发挥,只有在稽查机制整体正规化运行的状态下才能得以体现。(一)监督职能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或者代收代缴义务情况的检查,这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事后监督。通过这种监督,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税务稽查的监督主要通过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有关纳税、解缴税款情况的稽核、审查
    2023-05-03
    483人看过
  • 税务稽查不能忽视“案中案”
    税务稽查案中案也称拓展案件,是指税务稽查部门在某一案件的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其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涉税违法嫌疑的线索,需要依法实施税务稽查的案件。在现实工作中,笔者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如对某企业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通过检查资金往来、货物交易等重点会计内容,发现与被查企业相关联的其他企业存在有涉税问题,通过这些涉税线索,进行顺藤摸瓜,甚至有时会让一些大的税案浮出水面。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因投资、资金、供销以及其他等原因,企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因此,税务稽查案中案成为绝对不能忽视的案源,如何做好对案中案的税务稽查,笔者建议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在实施税务稽查中,要拓宽税务稽查思路,把握好主要控制点,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以及市场行情,掌握原材料采购来源、销售网络、财务核算体系以及资金运转等情况,并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检查权,灵活运用稽查技巧,深入开户银行、重要客户
    2023-06-07
    8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 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更多>

    #税务稽查
    相关咨询
    • 税务稽查立案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1
      问题有点模糊,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这个说法,如果是以前的规定,税务稽查立案是有标准的,但是2009年改了稽查工作规程后所有案件都要立案检查了。移送,根据征管法,如果达到标准,需要移送司法,我想你问的应该是这个,一般移送都是在稽查结案后,也就是审理结束后出具处理、处罚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这种情况,是做完了补税及行政处罚后进行移送的。
    • 企业税务自查会被税务局稽查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1.有可能,不正常的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一定要引起注意.在如今税务稽查力度如此严厉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做好自查,企业税务自查后,肯定会稽查,尤其是税务比较异常的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
    • 税务局自查后还会稽查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1.有可能,不正常的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一定要引起注意.在如今税务稽查力度如此严厉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做好自查,企业税务自查后,肯定会稽查,尤其是税务比较异常的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
    • 稽查局立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04
      这并不一定,因为它还没有进行彻底的检查,也不知道情况的严重程度。但检查局是立案检查,不会粗心大意。立案后的案件,无论是从监督监督机制,还是从明确分工的各个环节都强于管理局的评价,因此,检查局肯定会认真检查。《税务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出具《转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在核对后填写《转账簿资料清单》并签字确认。转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前会计年度的账
    • 税务稽查会查10年前的帐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3
      1、视情况而定。 2、税务稽查实务中,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最初确定的检查期间通常会设定在3年以内,但是会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检查期间,总的来说,税务机关翻旧账,有3年、5年、无限期的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