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纠纷案,对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一审判决。
去年5月,法学研究生周某通过人才招聘进入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某担任法律部法务经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25000元,为2个月。同年7月初,企业人事部门在对周某进行试用期的综合考察和评估中发现,业务部门向周某咨询法定代表人的定义、职位范围及法律责任过程中,周某仅回答:现有法律法规中无直接规定,内容散落于多部法律、规定中,并附了长达数十页的法律条文,同时企业还向其咨询中标通知书相关法律责任问题时,周某均提供法律责任的理论观点,没有实质性和可操作性的观点,后该项工作还是经企业原法律部经理修改才得以完成。由此,企业根据劳动合同中如周某在任职期间不能胜任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约定,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关系。7月底,周某不服企业的解除行为,申请仲裁,被裁决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过程中,周某认为,自己在任职前向企业提交了入职申请,该申请得到了企业领导的审核,在任职过程中,自己也兢兢业业的工作,7月初,企业以不符合任职要求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既不合理亦不合法,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则认为,周某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企业法务经理职位的工作,依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在的程序上无懈可击,现同意仲裁裁决,不同意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认知、了解而设定的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如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思想状况等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原告作为被告高薪聘用的法务经理,应当具备与其岗位、薪资水平向对应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能为具体业务部门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持,原告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定义、职位范围及法律责任未能作出明确的解释、概括,仅是简单、机械地罗列法律条文来解答业务部门的咨询,而原告提供的法律意见尚需被告原法律部经理修改,未能表现出高级法律工作者应有的法学知识和分析、总结能力,其工作表现不符合一般情形下对于法务经理的普遍认知,故被告认为原告不能胜任法务经理的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依据不足。据此,法院最后作出上述判决。
-
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才能够被辞退?
240人看过
-
员工在试用期要求休年假后被辞退能否维权
129人看过
-
被辞退的试用期员工需不需要赔偿?
237人看过
-
员工怀孕期间犯错能够被辞退吗
99人看过
-
员工在试用期故意受伤被辞退能不能得到赔偿
223人看过
-
员工辞职带走成果讨工资请求被驳回
477人看过
-
员工试用期后能力不够辞退的话有没有工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并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其工作一天的工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
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能不能够提前通知?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把你辞退,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
-
-
试用期三个月被辞退,到底能不能辞工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1、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员工没做什么事情被辞退能不能够要求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61、员工没有犯错被辞退需要进行的是经济赔偿,并不是补偿,赔偿金应当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计算。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