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法解散的价值何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20:25 339 人看过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较少,且相对分散。基于资本多数原则,他们不能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占据优势。因此,当中小股东期望通过公司决议解散公司以实现自身权利救济时,其目的往往难以实现。此外,基于投资收益率与风险承担系数的一致性,拥有控制权的大股东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中处于主导地位。如果没有权力的制约,小股东的权益必然会遭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大股东的恶性驱逐。公司司法解散是对中小股东通过立法或案件无法实现其合理预期的一种司法救济,以及管理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导致公司经营机制失灵,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不能正常运作和履行职责,而且公司处于瘫痪状态,无法形成有效的商业决策。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反的主要表现为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公司有效运行机制失效,另一方拒绝出席,一方的提案未被另一方接受和认可,即使可以召开,也不能通过议案,致使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会议不能有效召开的,公司各项事务处于瘫痪状态,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通过公司形式实现资本增值和获取利润。因此,在公司陷入僵局的情况下,股东借助司法救济制度解散公司,成为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退出公司、收回投资的有效途径,由于每个股东都不可避免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仅靠公司内部的谈判是远远不够的。一旦问题扩大,可能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声誉受损,甚至威胁社会稳定。长此以往,不仅损害了股东的利益,而且是对整个社会资源的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处于闲置状态,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因此,股东诉诸外部司法救济是合理和必要的。外部司法救济既维护了公司自身和股东的利益,又使整个社会经济秩序有序健康发展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呈现出司法性、强制性和终局性的特点。司法解散制度的实质是个人权利即解散请求权与社会权利即企业生存权的拉锯战。司法解散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化解公司僵局,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旦公司解散,它将不可逆转地消失。这是一个彻底的解决方案,这将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了缓和这种维权方式的激烈性,法院应有权选择在适当的时候提供另一种救济措施。根据各国公司法的情况,可以替代司法解散的其他救济措施包括责令变更公司章程、撤销或者变更公司决议或者行为等,衍生诉讼与允许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

3.实现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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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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