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由“实收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即注册资本的实收不设期限,认缴出资额不设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并对按期足额付款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原告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提起诉讼,新《公司法》修改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发起人和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删除:“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支付;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全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也就是说,公司成立时,股东不需要实际缴纳出资,也不需要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部分拟设立公司的股东武断地理解为:股东无需缴纳注资,股东减少了缴纳资本的责任,从而在公司设立过高时设定注册资本的数额,以体现公司的雄厚资本。这种理解和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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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又称为不完全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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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缴足期限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32013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并于2014年3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作出了重大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对缴纳期限亦原则上不再做强制性规定,而交由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里予以约定。 但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仍然要求实际缴纳出资,并对出资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前缴纳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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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多久缴足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只需缴足注册资本的20%,其余可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则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份有限公司则根据设立方式而有所不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也可以分期缴付,公司成立时,缴足20%,其余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内缴足;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一次缴足,亦即注册资本只能与实收资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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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注册资金缴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32013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并于2014年3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作出了重大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对缴纳期限亦原则上不再做强制性规定,而交由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里予以约定。 但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仍然要求实际缴纳出资,并对出资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前缴纳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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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的认缴期限是多久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1、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2、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根·据《公司法》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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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现行公司法并未规定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 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