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到判刑期间工资还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7:00:10 83 人看过

自被羁押之日起不发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被判处刑罚的,自羁押之日起算刑期,不享有工资福利待遇。

一、羁押的期限是什么?

1.一般羁押期限

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2.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处理是非常常见的,这也是属于司法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和处理的一种方式,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以及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情况来进行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经济犯罪羁押期间能探视吗,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
    一、经济犯罪羁押期间能探视吗经济犯罪的嫌疑人在羁押期间,亲属未经批准不能探视,但律师接受委托后,有权会见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
    2023-06-17
    235人看过
  • 公司羁押期间工资待遇
    一、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二、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具体有刘中秋情况需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其中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
    2023-02-11
    84人看过
  • 工作人员羁押期间工资如何
    员工被羁押期间一般不发工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如果是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一、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工作并没有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继续工作。由于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性质不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也不同。1、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因此需要将行踪报告给公检法机关。原则上,在法院给出有罪判决前,犯罪嫌疑人均属无罪。但对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2)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一条2
    2023-03-06
    61人看过
  • 羁押期满后会受到判刑的制裁吗?
    不是羁押期限届满后才能进行判刑。羁押期未满也可以进行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羁押期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
    2023-08-01
    346人看过
  • 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处理
    检查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如被告人原系国家职工,其工资问题可按下列原则处理:1.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所在单位补发其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2.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由原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减发或不发;3.被告人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一、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1、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2-17
    103人看过
  • 判刑期限是否包括羁押时间?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算在刑期之内。其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不算在刑期之内。《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派出所羁押时间算刑期吗可以,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决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决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03
    335人看过
  • 刑事羁押期间要交钱吗
    刑事被告人在被判处拘役时,若同时被判处罚金附加刑,则被告人需要缴纳罚金。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另外,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刑事案件不交罚金没收财产吗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
    2023-03-08
    188人看过
  • 羁押期间死亡要审判吗
    羁押期间死亡一般需要审判。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一、服刑人员死亡处理流程服刑人员死亡处理流程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二、刑事拘留无罪释放的流程刑事拘留无罪释放流程: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2023-06-23
    431人看过
  • 犯人在羁押期间是否算判刑时间
    犯人在羁押期间算判刑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服刑人员在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一、刑期起止日怎样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判刑六个月咋算首先,判刑六个月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刑期满6个月之后的话即作为刑期期满。其次,同一罪行的刑期也可以折抵,其原则是在判刑之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那什么叫做刑期折抵呢?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当换算成为刑期。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也是1日,折
    2023-03-21
    171人看过
  • 判刑前的羁押时间算不算刑期?
    判刑前的羁押时间计算在刑期内。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百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度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服刑日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罪的,服刑的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相应的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刑期怎么计算?1、
    2023-03-14
    16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有工资吗
    被羁押期间没有工资,员工被羁押期间,劳动合同暂时停止执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报酬,事后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
    2023-04-14
    391人看过
  • 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对于超过所判刑期的羁押时间是否赔偿?
    网友咨询: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对于超过所判刑期的羁押时间是否赔偿?律师回复: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羁押超刑期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刑事案件的拘留、审查、起诉、审理只要是依法在期限内完成的,即使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均不应赔偿。基层法院在审理量刑幅度在单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的轻刑案件中,经常会面对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问题。以案为例,被告人张某因盗窃1500元被羁押,按照量刑规范,张某的刑期应该在拘役二到三个月,但案件移送到法院时,张某已被羁押四个月,法官在考虑被告人的刑期时,往往会顾及到其已被羁押的时间,不是单纯地以罪量刑,而是羁押时间长的判刑期就长,羁押时间短的,所判刑期就短,加上案件的审理期限,张某最后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如果张某此前羁押时间只有两个月,那么法官通常会判拘役三个月。为了使所判刑期能够抵消已经羁押的时间,不至于实际羁押时间超过刑期,法官人为加刑,像这样
    2023-04-22
    358人看过
  •  法院判决前羁押时间能减少刑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刑期计算规则管制刑期计算规则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对管制刑期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管制是一种刑罚,它的特点是罪犯被限制在指定的地点或范围内自由活动,但不剥夺其身体自由。管制刑期的计算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按照犯罪轻重和按照犯罪性质。按照犯罪轻重计算管制
    2023-11-25
    247人看过
  • 员工在羁押期间按旷工吗?
    羁押期间一般都算是旷工的。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在羁押期间,单位一般会暂停劳动合同,同时暂停个人的工资,等到公安机关处理完毕后,受到刑事处分的,按照开除处理;虽然有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停工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错误羁押,无罪释放的,单位应该补发工资。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2、没有正当理由;3、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
    2023-06-28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羁押期间工资如何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3
      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 ①犯罪嫌疑人未被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
    • 职工羁押期间能正常领工资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8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 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
    • 因交通肇事被羁押,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8
      我来回答你羁押期间算刑期吗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判决之前的逮捕羁押是要折抵刑期的。根据类型不同,抵刑期的标准也不同
    • 看守所羁押服刑能拿到工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1、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 员工被羁押期间发工资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3
      员工被羁押期间单位一般是不发工资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如果是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