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应对策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24:24 152 人看过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进行审查,被告拒不出庭也不依法提供证据的,视为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另外,对于被告不依法履行诉讼义务的行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

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被告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被告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共同被告的基本含义。行政诉讼共同被告应具备两项主要条件:

(一)主体条件

共同被告是两个以上被告在同一个案件中的合并,属于诉讼主体的合并,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共同被告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所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这里所称的“组织”、“机构”是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机构,但它们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而有权实施某些具体行政行为,由此也会引起相对一方的不服而被起诉,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能排除另外两种共同被告的形成。

第一,两个以上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组织或者机构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类组织和机构也是共同被告。

第二,一个以上行政机关和一个以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组织或机构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机关与该组织或者机构也将是共同被告。

(二)主体的客观行为条件

两个以上的主体,并不就是共同被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组织和机构)不能任意结合为共同被告,它们必须要具有能成为共同被告的必须联系,这涉及主体客观行为的条件,即它们必须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

1.在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中,所谓“共同作出”应如何认定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有一种法律形式,就是相应的法律文书,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和签署盖章,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法律文书。如两个行政机关均有署名盖章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有这类法律文书,即能证实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除此之外,还会有以下几种状况:

第一种,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如共同对某个行政相对人实施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但都未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从法律文书上来确定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是否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这就需要从客观事实来认定“共同”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两个方面来掌握。

首先,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需要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因此,这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中的任何一个均应以自己的独立的身份和名义参与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一个行政机关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和名义实施某具体行政行为,而另一个行政机关虽参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却并未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和地位出现,事实上只有一个行政机关出现,不存在两个行政机关的问题,因而也不能认定是两个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

其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还需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中的任何一个均要有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实际参入了该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一个行政机关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实际实施了该具体行政行为,而另一个行政机关虽有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名义却没有此种真实意思表示和实际参入。那么,则属于前一个行政机关虚列了后一个行政机关,而实际上只有一个行政机关实施了具体行政行为,因而不能认定是两个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种,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事实上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但制作的有关法律文书与上述事实不完全吻合。如两个行政机关共同对某个行政相对人作出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但只有一个行政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即行政处理决定书,另一个行政机关未制作法律文书,也未在前一个行政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盖章。此时,又如何认定这两个行政机关是否属于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为呢若以客观事实作标准,则两个行政机关应属于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成为共同被告;若以法律文书为标准,则只应认定制作了明确的法律文书的行政机关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认为,行政机关制作的有关法律文书,能表明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是否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客观事实。当其正确反映了客观事实时,可以其作标准认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的存在,而当其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事实时,则不能受其影响,而应根据行政诉讼法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直接以客观事实来认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是否共同作出了同一具体行政行为。

2.在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中,所谓“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应如何认定

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能引起两个以上当事人有共同权利、义务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一个行政机关针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能引起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之间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种,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针对一个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能引起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之间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种,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针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既能引起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之间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又能引起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之间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所指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仅指上述后两种类型:即一定要是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本文只论及能引起共同被告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而只有后两种类型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才能导致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成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被告相关文章
  •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之应对策略
    在庭审中我们可以提供了PPT对现有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进行对比分析,还可以将专利产品实物带到法庭供合议庭参考,以向法院全面呈现专利产品,从而有助于合议庭对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的理解以及对比。一、外观专利法院判定标准是什么?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
    2023-06-28
    276人看过
  • 应对执行不到位的策略2022年
    法院执行不到位分两种情况:1.是法院本身执行不作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2.是被执行人找不到,或者没有财产或者故意隐瞒财产,这个处理比较难。法院在执行案件时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比较普遍,法院在执行案件时找不到被执行人一般有以下方法:一是采取张贴查找被执行人的公告,也可以采取公告悬赏执行;二是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告“老赖”名单,让广大人民帮助查找;三是结合公安机关查找;四是采取诸如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出国等手段逼迫被执行人执行;五是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措施强制执行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不
    2023-07-02
    31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被告席上被告不出现,被告一般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参与分管的工作人员,其均不出庭,应当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如果相应的工作人员也不出席,应该委托律师出庭;或者法院发送书面建议,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如果这都不出席,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情况,建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一、法律上的民事诉讼证据包括的范围有哪些?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
    2023-03-23
    13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一、因欠债被起诉不出庭会怎样欠债被起诉不出庭会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关于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判离婚缺席判
    2023-03-12
    493人看过
  • 离婚诉讼:应对策略分享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起诉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应对。既可以先和起诉方协商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受到举证通知后,被起诉方可以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举证资料和相关证据。接着让诉讼代理人出庭代为辩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方赌博能起诉离婚吗1、对方赌博是能起诉离婚的。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7-02
    153人看过
  • 家庭暴力:应对策略
    家庭暴力受害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办?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这是家庭暴力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为:1、起草暴力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暴力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等待法院将决定是否受理该暴力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暴力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的时间之内会通知对方发送起诉状的一个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的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的人士代理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2023-07-02
    6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被告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应该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3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
    •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应该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7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见,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
    •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应该如何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8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
    • 行政诉讼被告一直不到庭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0
      行政诉讼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方式是,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尽量保护行政原告的权利。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在一方或双方未出庭陈述或辩论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
    •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被告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5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