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明诈骗上诉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40:12 358 人看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一中刑终字第02812号

抗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家明,化名“黄庙加”,男,41岁(1965年1月1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佛冈县,初中文化,农民,住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委麦坝村39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4月4日被羁押,同年5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家明犯诈骗罪一案,于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四日作出(2006)西刑初字第523号刑事判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刑抗[2006]第1号抗诉书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黄家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察员朱琏出庭执行职务,上诉人黄家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黄家明于2005年10月24日11时许,伙同黄超荣、郑国恒、黄志敏(均已判刑)、黄爱民(在逃)、阿唐(在逃)等人,在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华威大厦附近,冒充中国银行工作人员,采取用作废的秘鲁币冒充欧元假意兑换人民币的手段,骗得被害人安绍勤人民币167000元,后被查获。

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安绍勤的陈述证明:在上述时间和地点,被两名男子拿外币冒充欧元骗了人民币16.7万元的事实。

2、证人岳晓玲的证言证明:黄超荣等六人于2005年10月23日在北京军影华富招待所住宿登记的情况。

3、证人张晶辉的证言证明:2005年10月24日10时许,有二男一女在淮扬春饭店进行交谈,后民警来了才知道那个女的被骗的事实。

4、证人黄荣炽的证言证明:石角镇三莲村委麦坝村无姓名为黄庙加的人。

5、同案犯黄超荣的供述证明:2005年10月23日他和黄家明、黄爱民、黄志敏、郑国恒等人到北京,目的是以外币兑换人民币为由骗钱。

6、同案犯黄志敏的供述证明:她和黄家明、黄爱民、黄超荣、郑国恒等人来京骗钱。2005年10月24日11时许,在长安街附近的中国银行,由她和黄超荣、郑国恒三人望风,黄家明和黄爱民等人骗了一个老太太16万余元,后黄爱民给了郑国恒5万元的经过。

7、辨认笔录证明:经被害人安绍勤辨认,被告人黄家明就是主动上前搭话的男子。

8、银行取款材料证明:被害人安绍勤在银行的取款时间及金额。

9、物证照片证明:被告人行骗所使用的秘鲁币的外部特征。

10、鉴定证明书证明:涉案的秘鲁币为作废的外币。

11、存款材料证明:黄爱民等人将所骗赃款存入银行的情况。

1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6)西刑初字第187号刑事判决书证明:因该起犯罪黄超荣、郑国恒、黄志敏已被判刑的事实。

13、佛冈县公安局抓获经过证明材料证明:被告人黄家明被抓获的经过。

据此,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家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手段,诈骗他人钱款的行为,侵犯了公民所有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黄家明曾经供称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只分得赃款人民币2万元,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所有赃款均是黄家明挥霍致使赃款无法返还,因此,可不认定被告人黄家明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家明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对尚未追缴之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安绍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是:原判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在骗取安绍勤人民币167000元的过程中,黄家明首先假冒“换汇人”吸引被害人注意,后又打电话叫来黄超荣、郑国恒、黄志敏(均已判刑)到现场帮助“望风”,因此,黄家明积极参与了犯罪预谋并亲自充当“诱饵”实施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又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第(5)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挥霍诈骗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应认定为有特别严重情节,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档裁量刑罚。司法机关曾与被告人家属联系退赔事宜,均被拒绝,排除了赃款被追回的可能性。原判仅根据黄家明曾经供述其在该起犯罪中只分得赃款2万元,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所有赃款均是黄家明挥霍而致使赃款无法返还,就不予认定黄家明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并据此判处黄家明有期徒刑八年不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支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上诉人黄家明的上诉理由是:他案发时未在北京,没有参与犯罪。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诉人黄家明均未向二审法庭提供新的证据。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原审相同。原审判决所据证据,经查,收集合法,并经庭审举证、质证,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经查:黄家明参与了犯罪的预谋、实施、分赃的全过程,与其他犯罪人均为共同正犯,对所实施的全部犯罪共同承担责任,鉴于与黄家明共同实施本起犯罪的黄爱民、阿唐等人未到案,被骗款项是否最终无法返还尚不确定,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抗诉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关于黄家明的上诉理由,经查:同案犯黄超荣、黄志敏均证实案发时被告人黄家明在京参与诈骗,被害人亦对黄家明进行了辨认,指认黄家明参与犯罪并主动与其搭话。被告人所称案发时在原籍的辩解没有证据佐证,故对黄家明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家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审法院认定黄家明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及上诉人黄家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陆银燕

代理审判员张虹

代理审判员高嵩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冯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陈晓明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房刑初字第00687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晓明,男,1969年9月28日出生于北京市房山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房山区青龙湖镇豆各庄村三区30号。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4月20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2006)6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晓明犯诈骗罪,于2006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陈晓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间,被告人陈晓明单独或伙同李振山(已判刑)在北京市房山区、丰台区,以受人委托买东西为名诈骗他人财物。作案13起,累计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2359.5元。其中:(一)、2002年7月间,被告人陈晓明骗取青龙湖镇岗上村吴春亮红机砖1万
    2023-06-11
    205人看过
  • 魏会明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石刑初字第00096号公诉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魏会明,女,1966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仙桃市,小学文化,湖北省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新生村村民,住该村4组。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11月14日被羁押,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石检刑诉[2007]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会明犯诈骗罪,于2007年2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07年2月24日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硕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会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6年11月14日,被告人魏会明伙同她人在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里38栋楼下,由魏会明自称神医的孙女,以看出被害人牛宝琴的家属
    2023-06-11
    269人看过
  • 廖家华诈骗案
    有期徒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赣中刑二终字第24号原公诉机关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廖家华,绰号“老扁”,男,1961年2月26日出生于江西省赣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赣州市章贡区下壕塘9号5栋3单元407室。曾因犯抢劫罪,于1993年7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0年1月6日刑满释放。2003年1月24日因诈骗他人财物被劳动教养三年。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9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赣州市看守所。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廖家华犯诈骗罪一案,于2007年4月16日作出(2007)章刑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廖家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6年2月,被告人廖家华通过婚姻介绍所与黄燕红认识并
    2023-06-11
    126人看过
  • 诈骗刑事案上诉多久判
    一、诈骗刑事案上诉多久判刑事案件上诉后,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就可以审判,但是如果有特殊的情况,比如案情过于复杂,到了期满的时候还不能终结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审判时间,最长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时间。二、诈骗案要多久才结案(一)诈骗案多久会结案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材料来确定。(二)诈骗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就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进行,一般审查阶段是3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需要2个月左右,需要补充侦查的每一次1个月,审判阶段是3个月左右,如果是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总的来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到本案件结束,一般是7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3-06-15
    137人看过
  •  合同诈骗案上诉的影响
    根据我国《合同诈骗案件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我国《合同诈骗案件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合同诈骗案发回重审吗?合同诈骗案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并利用合同的履行从中获取利益,而另一方当事人则因缺乏足够的信任和经验,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欺诈行为,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可能会对被告产生不利影响,但同时也可以给原告提供更多的机会
    2023-08-28
    376人看过
  • 诈骗案开庭要写上诉书吗
    如果诈骗案是一审的话开庭的时候则不需要写上诉书,而需要写起诉书,当被一审判决不满意的时候才需要写上诉书。一、诈骗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023-02-06
    457人看过
  • 李明宇婚姻诈骗案
    【案由】李明宇等婚姻诈骗案【关键字】诈骗【罪案情节】被告人:李明宇等公诉机关:重庆市****检察院被告人李明宇曾在广告公司工作,在发现利用广告骗婚来钱快后,2007年2年,她在渝北龙溪街道亚泰大厦创办了一家广告公司挂牌营业,随后,纠集骆修兰、胡小梅等人,来公司中冒充广告中的角色和“红娘”。公诉机关称广告公司不过是一个幌子,它实际上是一个婚骗大本营,一群年轻女子和中年妇女在里面等着电话铃响。从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以李明宇为首的骗婚犯罪集团行骗2000余起、累计诈骗金额达289余万元,被骗者遍布全国25个省、区、市,受骗人数超过2000余人。被告人发出的虚假广告,在许多城市的火车站都可以看到。被告人李明宇在各报刊上刊发的“富婆”“富商之女”的美女照片,都是公司中的工作人员从网络上下载,经过处理,在配以骗婚的广告词后,向各地的小报发去的。而虚假广告主要内容是,“都市情缘”或“财富
    2023-06-11
    486人看过
  • 梁永雄、梁权坤诈骗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佛刑二终字第231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永雄,男,1964年10月1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汉族,初中文化,系顺德区容桂福宝米店员工,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南木镇珠盏村15队。因本案于2007年2月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辩护人卢赛娟,广东国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梁权坤,男,1983年8月2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南木镇珠盏村16队。因本案于2007年2月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梁永雄、梁权坤犯诈骗罪一案,于2007年4月28日作出(2007)顺刑初字第0090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
    2023-06-11
    172人看过
  • 谭忠伦、李秀芳诈骗上诉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一中刑终字第00579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谭忠伦(化名:谭云),男,65岁(194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贵州省开阳县,初中文化,农民,暂住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10号院1-9141号,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开阳县城关镇东山村杨公桥组。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1月13日被羁押,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秀芳,女,51岁(1955年9月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小学文化,农民,暂住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10号院1-9141号,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水塔路南一里1O栋3-3-1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1月13日被羁押,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刘建平(别名:刘剑峰),男,55岁(1951年4月
    2023-06-11
    278人看过
  •  近年10万以上诈骗案破案率明显提高
    本文主要介绍了破案率的定义、作用和计算方式,同时强调了诈骗罪的破案率相对较低。目前通信诈骗的破案率仅为5%左右,且在破案后难以追回赃款。因此,破案率对于减少犯罪和保护社会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破案率是指通过比较刑事案件发生数量和破案数量来确定的相对指标,用于专题分析。属公安机关统计分析的一种。10万元以上诈骗罪的破案率高低取决于所掌握的线索是否充分。诈骗罪的破案率并未做出具体统计,但是目前通信诈骗包括网络诈骗的破案率只有5%不到,而且在破案后难以追回赃款。 【 诈 骗 案 破 案 率 】 1 0 万 元 以 上 案 件 追 踪 : 难 题 与 对 策诈骗案破案率一直是警方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诈骗案的发生率逐年上升,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针对这一问题,警方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应提高自身的反诈骗能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诈骗案破案率。从破案的
    2023-09-05
    433人看过
  • 任江华诈骗、敲诈勒索、盗窃上诉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一中刑终字第03700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任江华,男,42岁(1964年9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无业,初中文化,住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十条胡同28号;1982年因流氓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3月14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04年4月2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7月1日被羁押,同年7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李锡铭,男,27岁(1979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道北中官房22号;2005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六个月;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6年8月31日被羁押,同年9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江华犯诈
    2023-06-11
    261人看过
  • 黄晓明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刑二终字第179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晓明,男,1987年8月25日出生,现年19岁,汉族,安徽省合肥市人,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合肥市包河区大圩乡慈云村第五村民组16号。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10月16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晓明犯抢夺罪一案,于2007年1月16日作出(2006)荔法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黄晓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审核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6年10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黄晓明在本市芳村茶滘市场内,乘在该市场购物的被害人钟燕霞不备,抢夺其戴在脖子上的18K金镶玉吊坠
    2023-06-11
    459人看过
  • 假“牛黄”诈骗案犯罪人获刑7年
    三人辗转各地,用假牛黄前后共骗取21万元。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王某、杨某犯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2年12月,被告人李某、王某、杨某携带事先用牛黄上清丸制成的假牛黄来到伊春市友好区,李某自称是药剂师、王某、杨某自称是卖牛黄的,以假牛黄为诱饵诈骗友好区居民赵某人民币5万元,又窜至伊春区、上甘岭区等地按照事先安排好的分工继续进行诈骗,共骗取21万余元。案发后在三被告人身上收缴赃款18万余元返还被害人。相关法律知识: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考虑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收缴返还被害人,对三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4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上诉诈骗案减刑
    一、如何上诉诈骗案减刑?上诉诈骗案减刑是需要由辩护人或者是公诉机关提出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是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至于上诉后是否会减刑,只是会有减刑的可能,具体要看犯罪情节或者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存在严重错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如果上诉还是维持原判的话,那么因诈骗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期执行期间申请减刑。条件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才能申请减刑。二、减刑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2023-02-13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黄山做经济诈骗刑事案件律师哪家好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4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
    • 上诉状电信诈骗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是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状的主要内容 上诉状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 法律建议 鉴于刑事上诉专业要求比较高,建议当事人在刑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完成上诉比较适宜。
    • 假黄金诈骗怎么报案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黄xx诈骗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20万涉黄案件怎么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按相关法律规定,诈骗20万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