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的时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15:25 426 人看过

一、设立公司的时限

1.必须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六个月内申请设立登记;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行审批的,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营业期限几个月时间也是可以的。

注册公百司度,会有营业期限问一项。首先,营业期限是指公司存续的有效时间,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不规定营业期限,属于公司自拟行为;其次,公司营业限期一般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两种,有限期限又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自拟期限,指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上载明了营业期限;

二是法定期限,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上必须标明的答期限;而无期限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一种态度。

最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长经营期限,又未规定公司章专程对营业期限加以规定,如《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8种事项中并没有包括公司营业期限。因此,公司的营业期限可以由公司自拟,在设立公司向工属商部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公司的营业期限,可以为具体年限也可以为长期。

二、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三、公司注意事项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①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②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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