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专属管辖符合民事管辖基本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20:02:58 350 人看过

1、符合管辖公正原则。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目标、普遍的指导原则,必然也是管辖制度的指导原则。管辖公正的含义主要突出法官、法院中立和当事人平等。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有效地克服了当事人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协议管辖制度逃避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无论从管辖制度设计层面还是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层面,无疑都是公正的。

2、符合两便原则。在物业纠纷中,物业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既是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机关,又是业主维权的职能部门,其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是否构成侵权具有重要发言权,如果异地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既不便于业主维护合法权益,又不便于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行政职权,更不便于人民法院协调行政关系、查清案件事实、行使审判职权。

3、符合实际控制原则。实际控制原则亦即有效控制原则,是指法院对所管辖的案件要有实际支配力,如果法院对特定案件不能进行公正的审判和有效的执行,就不得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该原则以实际控制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为基本要件,一般表现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其本质是对物管辖。审判实践证明,只有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才能对物业纠纷中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最有效的控制,以实现最好的诉讼效益价值。

4、符合管辖确定原则。法律的确定性是法律存在的根本价值之一。管辖确定是诉权保障的内在要求,是当事人各方的共同意愿,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宪法保障,也是两大法系的共同追求。大陆法系认为,管辖规则必须是明确的和强制的,不应该留给法院自由裁量的余地,让被告知道应当在哪一法院被诉。对于物业纠纷来说,管辖确定就是用立法的方法,将其管辖法院明确无误地确定下来,使法院对管辖权的判定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而非法院自己的意志,让恶意诉讼当事人没有任何法律漏洞可钻。这对于减少管辖争议,避免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有百利而无一害。

5、符合管辖刚性原则。管辖刚性是指管辖规则具有权威性与严肃性,不得任意违反,否则承担裁判无效、承担程序费用等不利的程序后果。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转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等规定中,违反管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裁判无效,只有在抢先判决和管辖与裁判均错误两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导致裁判被撤销。将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是克服立法缺失的最好办法。

6、符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原则。长期的审判实践告诫我们,严格执行法律后却导致不良的审判效果,相关立法要么已不合时宜,要么存在缺失和漏洞。就A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述案件而言,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行使诉讼管辖权,再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审查双方的合同约定义务,一般而言不便也没有必要审查其他法律事实。依法审判却带来不良效果,这是司法领域鞭长莫及的问题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业管理纠纷相关文章
  • 法定管辖专属管辖
    一、法定管辖分为哪几种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种类:(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2)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关系。(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点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准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3、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确定管辖的法院。(1)国内协议管辖;(2)涉外协议管辖;二丶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
    2023-06-13
    465人看过
  • 属人管辖原则与保护管辖原则的比较
    属人原则强调国家对本国公民违法犯罪的司法管辖主权(只要是本国公民,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犯罪,本国都有权管辖);保护原则则强调的是为保护本国国家和公民利益,对于无论任何国籍的人、不论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有基于主权的司法管辖权。1、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2、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劳动仲裁管辖原则有哪些仲裁管辖实行地域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
    2023-07-02
    97人看过
  • 车位纠纷是专属管辖吗,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车位纠纷是专属管辖吗属于,车位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位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争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属于不动产引发的纠纷,应当由建筑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二、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关于不动产物权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不动产有关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就不是适用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2023-06-29
    61人看过
  • 应诉管辖是否可以违反专属管辖的原则?
    应诉管辖不可以违反专属管辖。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什么是应诉管辖与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指的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转移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应诉管辖指的是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即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因此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在先管辖权的不同。对于应诉管辖,还存在涉外案件的特殊规定,即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2023-07-03
    158人看过
  • 物业纠纷属民法典管辖范围吗
    一、物业纠纷属民法典管辖的范围吗物业纠纷在《民法典》的管辖范围内,属于民事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19
    300人看过
  • 侵权纠纷是否符合专属管辖的要求?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吗?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023-07-04
    432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是专属管辖吗
    是的,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2023-06-13
    338人看过
  • 物业纠纷归哪个管理部门管辖
    一、物业纠纷归哪个管理部门管辖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业主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二、物业纠纷处理方式1.物业公司与业主先进行协商;2.当事人可以找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调解;3.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
    2023-05-31
    157人看过
  • 专属管辖和任意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基本概念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法律效力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形态,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看,专属管辖具有如下效力:1.排他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法院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法院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法院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法院而言的,是针对法院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专
    2023-12-15
    1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基本原则
    我国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并无规定,这和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用工主要实行固定工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还很少发生,故制定《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力逐步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在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大为增加,在此种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上升,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缺乏明确的规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之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中处于无序状态十分混乱。2001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的颁布结束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混乱状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该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
    2023-06-10
    5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务合同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如果适合调解,应该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则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务合同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劳 动 法 知 识 】 劳 务 合 同 诉 讼 管 辖 问 题 解 答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实践中,部分案件可能涉及金额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问题,此时当事人有异议,认为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劳动
    2023-09-03
    465人看过
  •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原则
    物业管理纠纷
    (一)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合法原则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合法原则是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时适用法律的原则。在法律、法规或规章并不完善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权利义务的确定和争议的处理既要符合基本法律,如《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和精神,也要尊重当事人依法设立的合同。(二)维护合法的业主团体自治规约效力的原则业主团体自治权和自治地位是法规确定的,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是守法支持的。在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涉及业主公约的正当约定条款适用时,就应当承认其效力并予以维护和贯彻执行。(三)民事纠纷尊重协议和合同的原则因合同和其他民事活动(如代理)引发的纠纷,应重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当事人之间达到的合同和协议为基础进行处理,尤其要尊重当事人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对于双方议定的条款,只要不与强行法冲突,就可以作为调处纠纷的依据。(四)保障社会公益优先实现和社会安定的原则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经济秩序
    2023-02-19
    120人看过
  • 物业纠纷的管辖问题
    一、民事纠纷(一)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
    2023-05-04
    120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管辖的原则,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一、民法典离婚管辖的原则1、一般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离婚纠纷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二、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4、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
    2024-01-11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广义上是指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物业管理服务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包括行政纠纷、民事纠纷。 2、狭义上仅指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当事人之间因物业管理服务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前期物业管理服... 更多>

    #物业管理纠纷
    相关咨询
    • 收养纠纷管辖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衍生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是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关于管辖的约定适用于因合同产生的违约纠纷,及因合同产生的侵权纠纷等。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作排除选择的约定。 二是针对身份关系的管辖约定无效。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还有如劳动纠纷、裁判的执行等。但仅涉及财产权益的部分可以约定管辖。 三是司法解释扩大了约定的任意性,对于超越级别管辖的,可以按约定地域进行逻辑推理确定管辖,对约定两个以上管辖的,可以
    • 地域管辖规则的基本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
    • 劳动纠纷管辖的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5
      1、区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以行政区域为标准,确定劳动仲裁仲裁的管辖范围。区域管辖权分为三类:1。一般区域管辖权。是指根据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权。2、特殊区域管辖权。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和职工不在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独家管辖权。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
    • 处理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 民事案件由专属管辖是哪个法院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专属管辖。是指由诉讼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专门管辖。这种管辖一般是独占的、排他的,是法律规定只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的诉讼。专属管辖包括两种经济纠纷案件: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按照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往往存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