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预期违约制度的明示毁约指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21:55 70 人看过

1、明示毁约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双方处在要约与新要约过程中,只要没有承诺,则不对对方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之说;而合同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如一方违约则是实际违约,并非预期违约。

2、明示毁约必须是明确地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达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含糊不清的,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最终的意愿,也不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利益的谈判协商调整变化。

3、明示毁约必须是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中的次要义务而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话,则不会妨害合同设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因而不构成明示毁约。

4、明示毁约的成立须无正当理由,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作出毁约的表示须无合法的抗辩理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使其具有撤销权、合法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等等,如因这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不构成明示毁约。

明示毁约与履行拒绝。履行拒绝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它与明示毁约的根本区别即在于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发生在履行期限到来的前后。实践中有同志将两者合二为一,认为从法律形态上或法律后果上来说都是对合同主要义务的根本不履行,故而应将明示毁约置于履行拒绝之中。但笔者认为,两者虽有都是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的共通处,但如前

所述明示毁约是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履行拒绝则是实际违约,如将二者雷同,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救济获得。

1、如混同两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示毁约时,对方当事人只能坐等履行期限的到来而提起法律救济,不能提前获得,只能眼睁睁地看到双方交易的秩序已被破坏而无力无助,而待到履行期限届满时行使救济权,损失已然遭到扩大。

2、如混同两者,则不存在违约状况是否可以消除的情形。前已述明示毁约是

一种“违约的可能或危险”,如一方明示毁约后在对方尚未提起法律救济前,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仍基于诚实信用的考虑而克服种种困难撤回了毁约的意思表示,履行了合同,则原毁约方尚未构成违约。而履行拒绝则是完全的违约,即一旦履行期满而拒绝履行义务就必然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此情无力可消除。

3、如混同两者,必然导致违约损害赔偿的混乱。明示毁约损害了债权人通过合同可信赖的利益,这种利益往往要较履行拒绝时已然发生的实际利益的损失要轻,在当事人作出明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对方当事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对此予以放任,势必加重了毁约方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预期违约相关文章
  • 明示违约与默示违约的区别
    两者都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二者侵害的同是债权人的期待权,但二者又有区别,表现在:1.违约构成不同2.违约者的主观方面不同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能够履行而不愿履行,这种违约表示明确肯定的,违约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故意。3.救济措施不同明示预期违约发生后,受害方有权选择救济措施,即受害方要么不接受对方预期违约的表示,等对方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如果届时对方不实际履行,再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一、如果租店面违约怎么办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
    2023-03-12
    421人看过
  • 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
    一、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民法典在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了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预约合同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比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其实质就是预约合同。《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更强调预约合同的实质要件,即有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同时损害赔偿不再单列,而将之归入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的目的在于订立本约(即将来要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签订认购意向书后买受人不来认购,则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二、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一是明确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
    2023-04-19
    498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效力是什么?违反预约合同应承担
    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以下不同之处: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缔结时、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2、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等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3、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表现形式多样化,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要承担哪些责任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要承担的责任有:1、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承担;2、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2023-03-12
    108人看过
  • 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依据解析
    关于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即构成预期违约。民法典合同编预期违约制度是怎样的?(1)赋予合同解除权,引导当事人破解合同僵局,实现实质正义(第五百八十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法定解除权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对守约方的救济,因此只有守
    2023-07-03
    107人看过
  • 在法律上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法律上有以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到期未能履行算违约吗不按时履行合同构成违约。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违约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
    2023-02-21
    232人看过
  • 合同毁约与违约有什么不同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不当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毁约不是法律术语。毁约意思是撕毁共同商定的协议、条约、合同等。毁约也不只是定义于格式文本,也体现在口头表现。毁约就是不遵守原签定的所有合同条款。违约是一个法律术语。单方违约根据《民法典》
    2023-04-21
    473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不明违约各负其责是指什么?
    合同约定不明违约各负其责是指如果合同当中违约条款不明的话,则各自都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以下是合同约定不明的解决办法: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过协商的方式统一双方的意见,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解决该类问题的补救方式。2、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并应积极寻找一些解释合同的证据,如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本行业、本领域的通用做法和规则等,为合同的解释、补充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对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注意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
    2023-03-14
    317人看过
  • 明示毁约有哪些
    不可抗力
    1、毁约方必须向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性质上是一种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通知。表示的内容既可以是直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通知其不打算履行,也可以是以其他借口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主张合同不成立、无效,以此为借口不履行。2、毁约方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以前,作出拒绝履行义务的表示。如果在履行期到来后才提出毁约,就构成实际违约。而且,毁约方所作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包括将要毁约的内容,而不能仅仅是表示履行的困难和不愿意履行。3、毁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毁约方拒绝履行应当对对方从合同履行中获得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导致其合同目的的落空。如果仅仅是拒绝履行合同的部分内容,并且不妨碍债权人追求的根本目的,就不能构成预期违约。4、明示毁约必须无正当理由。如果提出毁约有正当理由,就不能构成明示毁约。所谓正当理由,包括:债务人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债务人因
    2023-05-01
    184人看过
  •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预期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将在履行期到来之时不履行合同。其要件为:(1)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2)须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无正当理由。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不履行合同。其特点为:债务人虽然没有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二、预期违约有什么后
    2023-02-14
    446人看过
  • 租赁合同违约违约预期利益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违约违约预期利益规定是根据预期利益来确定具体的损失。租赁合同对方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023-04-02
    494人看过
  • 预约合同最明显的条款是什么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2023-03-15
    230人看过
  • 明示毁约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吗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明示毁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地、肯定地、自愿地、不附加任何条件向对方提出违约的意思表示,如果毁约方在作出违约表示时附有条件,则其毁约的意图是不确定的,不构成预期违约。(b)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在履行期到来后才提出毁约的属于实际违约。(c)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妨碍对方追求合同的根本目的,如果被拒绝履行的只是合同部分内容或附属义务,不构成预期违约。(d)明示毁约无正当事由,即毁约方无法定的解除权、撤销权,不可抗力,合同无效等正当理由。明示毁约构成违约,却是一种独立特殊的违约形态,它与履行拒绝在许多方面构成违约存在着区别,若将两者合二为一,既不利于确定不同的违约行为,也不利于非违约方选择补救措施。默示毁约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
    2023-04-26
    407人看过
  • 公约中规定的先期违约制度
    对我国立法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我国《民法典》全面吸收和调整预期违约制度对于整个合同领域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加大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力度,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防止实际违约的发生,当发生预期违约时索赔有据;(二)更加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合同的严肃性,即使合同履行期未到,违约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三)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维护法律秩序,尽量减少和预防纠纷的产生,进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4)使我国违约形态体系和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缩小我国立法与世界先进立法水平的差距,从而在立法层面上更好的与世界接轨。一、设立不安抗辩权有什么意义中国在保留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优点的同时,也吸收借鉴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构筑了一个相对先进并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一)对行使条件作了更充分详细的规定。在传统大陆法系中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仅限于“财产显著减少,有难以履行的
    2023-03-05
    433人看过
  • 讲究效益是预期违约制度之精髓
    首先,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让无辜相对方及时获得救济便是一个有效益的考虑,从无辜相对方的角度来看,如果他的履行期在先,而在不采取预期违约制度的情况下,即使对方明示或默示预期违约,他也必须先行履行。若是双方未来共同履行,无辜相对方等待的是对方不履行的风险。无辜相对方为履行而支出的费用或为准备履约而支出费用都可能因为对方的违约而成为不必要,这对他而言无疑是一种无效益、浪费。而采纳预期违约制度,无辜相对方便能从这无效益的合同中解脱出来,防止不必要费用的支出,防止情况的恶化,他进而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或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同时又获得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这无疑对无辜相对方是有效益的。其次,预期违约制度虽然允许无辜相对方不接受相对方的预期违约而径直完成自己的义务,等待相对方的实际违约以请求损害赔偿,这显然是一种无谓的浪费。但从另一角度来说,却是对相对方毁弃自由的一种约束,使相对方在能够履约
    2023-03-15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法律上有以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更多>

    #合同预期违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明示毁约?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8
      明示毁约,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形态。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亦称为“明示预期违约”。 1、毁约方必须向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性质上是一种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通知。表示的内容既可以是直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通知其不打算履行,也可以是以其他借口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
    • 什么是默示的预期违约?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合同中预期违约的情况?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意提供必要的担保。在默示预期违约中,由于合同尚未到履行期,所以债权人为了争取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不顾对方的毁约而等待合同履行期届至后,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对方仍然不履行,则默示毁约已转化为实际违约,从而债权人可以采取实际违约的补救方式。 三、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
    • 明示毁约的名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8
      明示毁约,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形态。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亦称为“明示预期违约”。 1、毁约方必须向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性质上是一种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通知。表示的内容既可以是直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通知其不打算履行,也可以是以其他借口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
    • 什么是明示先期违约?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8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被迫地、含糊其辞地或附条件地向另一方
    • 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的哪些条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8
      特点是履行期尚未到来,一方违约不履行义务,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同时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