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除斥期间是指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42:40 477 人看过

一、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除斥期间包括的权利有撤销权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存续期间,也称不变期间,其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主要有:

1.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

2.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4.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

8.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

二、除斥期间是指什么意思

除斥期间的意思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在民法典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三、除斥期间的特征

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

1.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

2.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

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

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

5.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不限于请求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受遗赠权相关文章
  • 合同变更权适用除斥期间么
    一、合同变更权适用除斥期间么合同变更可以适用除斥期间。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某种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思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使合同效力消灭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买卖合同利息是否有诉讼时效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2023-05-06
    278人看过
  •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时候,民事权利也会消灭。其规定是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一、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形式期限是六个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二、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
    2023-04-26
    447人看过
  • 除斥期间法律条文,除斥期间怎么处理
    一、除斥期间法律条文除斥期间法律条文具体表现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中,除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除斥期间怎么处理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其处理是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三、除斥期间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除斥期间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除斥期间一
    2023-05-06
    171人看过
  • 撤销权除斥期间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撤销权除斥期间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
    2023-07-21
    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用除斥期间
    一、什么情况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的特征(一)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三)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四)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五)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三、除斥期间的特点(一)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二)除斥
    2023-05-06
    379人看过
  • 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的适用范围有:1.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2.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4.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5.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二、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
    2023-06-30
    74人看过
  • 消灭某种权利的除斥期间是什么?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什么是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权利是一种特定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与商事活动紧密联系,其产生和终止都依据法律的规定。为此,时效的规定对票据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一般民事法律来看,民事权利的时效分为三种:一是取得时效,它是指民事权利从何时开始。例如:善意取得无主物,占有人取得该物后,经过法定的一段时间后即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这种时效的规定在外国的民法中作了规定。二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法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期间,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里,如果没有向法院起诉,则法院将不再受理其案件,当事人就无法依靠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消灭
    2023-07-06
    419人看过
  • 适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有哪些以及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适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有哪些使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主要有撤销权、解除权,如: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在于: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4.期间起算点不同。5.期间是
    2023-04-14
    358人看过
  • 形成权是否存在除斥期间以及除斥期间的期限怎么规定
    一、形成权是否存在除斥期间以及除斥期间的期限怎么规定形成权确实存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1.对于除斥期间的期限规定,各国立法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从形成权发生或可以行使之日起算的一定期间。2.以我国为例,《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3.这意味着,在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将消灭,不能再行使。二、除斥期间的具体应用除斥期间的具体应用主要体现在对形成权的行使时间上。1.在合同领域,如果合同中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的条款,那么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或变更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或变更权,否则该权利将消灭。2.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也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是除斥期间在具体法律实践中的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
    2024-03-03
    249人看过
  • 欠款纠纷适用除斥期间吗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所以欠款纠纷不适用除斥期间一、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1)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2)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5)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不限于请求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
    2023-04-05
    284人看过
  • 确认之诉是否适用除斥期间
    一、确认之诉是否适用除斥期间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是永远无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时效限制。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一)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三)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四)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五)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
    2023-05-06
    100人看过
  • 特殊动产是否适用除斥期间
    一、特殊动产是否适用除斥期间适用。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二、特殊动产能否占有改定特殊动产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在进行动产交付使用占有改定是有效的,在进行动产等物权进行设立、变更以及转让时是可以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来实现的。那么在进行占有改定时也是需要财产的出让人和财产的
    2023-05-06
    136人看过
  • 合同效力适用除斥期间吗
    对于合同无效的,自始无效,也就是说,无效合同,不论什么时候都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应该不受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除斥期间的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
    2023-02-09
    276人看过
  • 除斥期间适用于哪些法律?
    除斥期间适用于哪些法律?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1)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2)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5)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
    2023-04-18
    10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遗赠权是指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享有的接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遗赠的财产的权利。简单点说,是受遗赠人接受死者生前所作出的无偿让与财产的权利。此种权利于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受遗赠权
    相关咨询
    • 除斥期间的适用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否仅限于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
    • 什么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约定需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12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除斥期间的时间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
    • 什么是除斥期间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5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在民法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典》及有关特别法都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规
    • 什么是除斥期间?n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设定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通俗地说就是,我享有物权的物被你无权占有着,我总有权请你返还给我吧!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二:①请求人为物权人(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或质权人);②被请求权人为(相对于请求人的)现时的无权占有人。目前,在法律界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有一点点的小争
    • 业主撤销权是否适用除斥期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业主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业主行使撤消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